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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醫師協會與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正式對外公布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以下簡稱《使用規范》)。《使用規范》在重大疾病保險應當包括的疾病種類、每種疾病的標准定義等方面做出了專業、詳盡的規定,該規范對於保護客戶的保險利益、減少理賠糾紛、規范重大疾病保險的市場競爭環境等方面將起到積極的作用。該《使用規范》於4月3日起開始生效,各相關保險公司將於2007年8月1日前完成使用行業統一定義的各項工作。
據記者了解,作為該規范編制項目組的重要成員,新華保險積極的參與了《使用規范》的整個制定過程,並承諾按照《使用規范》的要求開發和管理重疾險產品。為了最大限度保障客戶的利益,體現保險『以人為本』的服務精神,新華保險就8月1日前有關重大疾病定義標准執行的具體問題做出了三點說明:
1.保險合同是份長期的契約,也是保險公司對客戶長期的承諾,所以無論疾病定義怎樣變化,新華人壽都將繼續承擔已售保單條款中的各項責任,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按照約定的責任內容進行賠付。
2.為了體現對新老客戶的回饋,對於2007年8月1日以前生效的重大疾病保險保單,當被保險人在2007年4月3日以後發生保險事故時,客戶既可以按照原保單所述疾病定義申請理賠,也可以按照出險病種在《使用規范》中對應的標准定義進行理賠。
3.對於2007年4月3日以後到新華人壽報案申請理賠但尚未結案的重大疾病保單,也適用上述政策。
作為一家經營十年的國際化專業壽險公司,新華保險為1200多萬名客戶提供細致周到的保險服務,新華保險的上述表態將極大地推進《使用規范》的實施力度,為該規范8月1日在保險行業的全面執行創造了更加良好的環境。
相關背景:
重疾險於1983年在南非問世,1995年引入我國內地,經過了十多年的發展,現已成為人身保險市場上重要的保障型產品。隨著經營主體的不斷增多,保險公司獨自制定的重疾定義存在差異,客觀上,給消費者比較和選購產品帶來不便,也容易產生理賠糾紛。該問題引起了中國保監會的高度重視。為保護消費者權益,2005年年底,中國保監會要求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將制定行業統一的重疾定義列為2006年行業協會的重點工作。在中國保監會的指導下,2006年4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成立了重疾定義制定辦公室,隨後,與中國醫師協會展開跨行業的合作。兩協會在充分研究我國重疾險自身發展特點及醫療行業的實際情況,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共同制定了適合我國保險市場的、有中國特色的重疾定義及《使用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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