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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廣州市市長『住房問題已不單純是一個經濟問題、社會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的說法,地產名嘴任志強在其博客上撰文予以『回擊』。正如以往多次一樣,這位好事的任先生並未在文章中隱諱自己的身份和立場,受到輿論批評本也是意料中事。然而,仔細閱讀該博文後也不得不承認,任志強的『住房政治』觀,確實有一定道理。
『政治』也許有廣義、狹義之分。就『住房政治』而言,擯棄以往抽象、泛指乃至『虛指』的思維習慣,將其細分一下,卸去某些本不必、也無法承載的負荷,對於理清住房這團亂麻也許會大有好處。任先生博文的中心思路,不外乎人們常說的『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政府的』是什麼呢?大概主要就是『安全』與『秩序』。由此可這樣演繹下去:房地產市場運作本身不是政治,但政府是否盡到了完善市場秩序、維護交易公平的責任則是政治;老百姓通過市場購買住房,無論是量力而行還是甘當『房奴』都不是政治,而低收入人群基本的居住需求是否得以滿足則是政治;被拆遷戶與開發商討價還價甚至因『交易』不公平而充當『釘子戶』不是政治,政府為野蠻拆遷提供背後支持則是政治……
不僅是住房問題,有些時候,一些地方政府在談『政治』時之所以顯得說服力不夠,針對性、指導性之所以不強,問題就在於『政治』被談得太籠統、太概念化、太包羅萬象,容易導致以下幾種被動局面:其一,『指向』不明確、不具體的『政治』往往出現價值取向的矛盾乃至混沌。控制和降低房價是中央政府的價值取向,而到了地方政府這裡,希望房地產市場更加紅火、增值更快則常常成為其真實的價值取向。其二,導致政治的『虛化』。政治本應是一種十分具體和實在的東西,以至具體和實在到根本用不著刻意打上政治的標簽。太『虛』的政治,往往會上口而不入心,最終形成會上與會下、口號與行動的『兩張皮』。其三,政治並非無所不包。大量事實證明,政府擁有的行政資源以及行為能力,客觀上是有限的且必須控制在『有限』的狀態,試圖什麼都以政治的名義攬於懷內,即使相當真心、相當具有責任感和使命感,也不可能樣樣都做得精、管得好。
美國總統林肯的一段精彩言論:『政府存在的合法目的,是為人民去做他們所需要做的事,去做人民根本做不到或者以其各自能力不能做好的事;而對於人民自己能夠做得很好的事,政府不應當乾涉。』在房地產問題上,『人民根本做不到或者以其各自能力不能做好的事』毫無疑問是政治,例如,市場秩序、交易公平、百姓對商品房成本的知情權、開發商利潤率的控制、售房中的合同欺詐、房地產開發中的土地合法使用以及環保等等。而『人民自己能夠做得很好的事』則不必過分往政治上扯,例如,在完善的秩序建設和市場環境之下,開發商的自主經營行為以及公眾的自主購買行為。土地的管理、出售與『政治』有關,而『任志強』們一旦通過合法途徑公平地購買到土地的開發權,他願意蓋多大面積的商品房未必就是政治問題,因為此乃市場供求規律和企業運行規律使然。再例如,政府從宏觀目的出發調整房貸政策也許與『政治』有關,而百姓獲得貸款後買多大的房子則不是政治問題。即使大眾在消費心理、住房文化上存在諸多偏差和非理性,也只能通過輿論予以引導或等待自悟以及經濟理性的逐步形成,而不在某種政治概念下通過政策直接進行乾預。
該管的管不好,不該管的亂管,無疑也是政府在房地產問題上一種執政能力不強的寫照。例如,違法違規征用土地大量存在,以至某些地方呈現為所欲為的『無政府』狀態,對這樣嚴重的政治問題,表現出嚴重缺乏政治權威乃至軟弱與無奈,而對於百姓應該何時買房、買多大的房、買了房是立即入住還是暫時空置著等等,卻耗費大量精力去管,從『政治』眼光看去,這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甚至本末倒置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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