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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鷹成份股優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成立於2003年6月16日,截至2007年4月5日,本基金已實現可分配收益127,937,572.89元。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本基金決定實施第四次分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金鷹成份股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基金管理人計算並由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對基金持有人分配的紅利為每十份基金單位10.30元。現將分紅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向全體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單位派發紅利10.30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7年4月9日
2、紅利分配日:2007年4月10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將按2007年4月9日除息後的基金單位資產淨值轉換為基金單位份數。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注冊登記人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於2007年4月10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單位份數將於2007年4月10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7年4月11日起可以查詢、贖回。
3、凍結基金份額的紅利發放按照《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和紅利再投資費用。
六、注意事項
1、權益登記日以後(含權益登記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而權益登記日當天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
2、欲了解本基金分紅詳細情況,可到各銷售網點或通過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
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0—83936180
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gefund.com.cn
特此公告。
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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