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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爾在昨日披露的年報中將所持已流通中信證券股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這意味著該公司此前出售逾3000萬股中信證券,將為其第一季度帶來11億元左右的巨額收益。在不考慮所得稅因素的情況下,每股收益增加約0.60元。
雅戈爾2006年底共持有中信證券1.83億股,其中1.24億股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截至今年2月15日,雅戈爾累計出售中信證券3012萬股。據悉,其拋售均價在38元左右。而雅戈爾年報顯示,所持中信證券股權的期末賬面餘額為3.15億元,持股成本每股僅1.715元。將拋售均價減去持股成本再乘以出售股數,似乎可以直接得出獲利10.93億元的結論。但根據新會計准則的相關規定,雅戈爾上述出售中信證券股權行為的核算過程並非如此簡單。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在首次執行日,雅戈爾將已流通的1.24億股中信證券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按公允價值計量,並將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調整留存收益。按每股1.715元的成本,這部分股權的賬面價值為2.13億元;按中信證券2006年末收盤價27.38元計,這部分股權的公允價值為33.97億元,較賬面價值高出31.84億元。因此,雅戈爾相應調增2007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31.84億元。
同時,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在調整了首次執行日的留存收益後,雅戈爾還應將差額31.84億元自留存收益轉入資本公積中的其他資本公積。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即出售時再從中轉出,計入當期利潤。
因此,雅戈爾出售部分中信證券股權產生的收益實際上由兩塊構成。其一,拋股所得減年初市值,算式為:(38元/股-27.38元/股)×3012萬股,得出約3.2億元;其二,從資本公積轉出的部分,算式為:(27.38元/股-1.715元/股)×3012萬股,得出約7.73億元。兩者相加,最終得出收益10.93億元。
如果將上述兩個算式合並起來,似乎就是拋售均價減去持股成本再乘以出售股數這麼簡單。但是,若跳過第二步,不從資本公積轉出7.73億元,直接計收益10.93億元,其後果是淨資產重復計算了7.73億元。
事實上,如果雅戈爾將所持已流通中信證券股權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而不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該公司出售逾3000萬股中信證券,在一季報中反映的投資收益將是拋股所得減年初市值得出的3.20億元,而不是10.93億元。因為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在調整了首次執行日的留存收益後不再轉出。
但是,無論雅戈爾將中信證券股權如何分類,對其淨資產的影響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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