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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是全國個稅自行申報截止日期。據國家稅務總局消息,截至3月29日,全國各地稅務機關受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人數達到137.5萬人。個稅申報期限已近,但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個別人對個稅申報內容仍存有疑問。為此,稅務部門針對人們普遍關注的內容進行了解答。
根據政策,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以下11項所得合計達到12萬元: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山西天揚稅務師事務所負責人王女士表示,根據辦理委托申報的個人情況來看,大部分人的申報內容集中在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以及財產租賃所得三部分。
按照國家規定,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各種所得,即單位所發的工資單內外的所得。因此,年終獎、差旅費等現金補貼都屬於申報范疇。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影視、演出、代辦服務等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例如,某納稅人去年取得全年工資收入54000元,年終獎金9000元,差旅費以及電話費現金補貼22000元,國債利息1500元,稿酬所得8000元,保險賠款3600元,個人按照規定繳付『三費一金』14600元,單位也按照規定為個人繳付『三費一金』29200元。則該納稅人年所得為78400元,無須進行申報。
具體計算過程是:工資收入54000元+年終獎金9000元+各類補貼22000元+稿酬所得8000元-14600元=78400元。其中,國債利息、保險賠款和單位為個人繳付的『三費一金』不計入年所得,個人按照規定繳付的『三費一金』可以從收入中剔除。
對於人們提出辦理納稅申報是否會多繳稅的顧慮,山西省地稅局稅征二處副處長施靜寧表示,由於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分項稅制下的綜合申報辦法,只要平常取得收入時已經足額扣繳了稅款,年終再辦理納稅申報時,不需要重復繳納稅款。
據悉,納稅人可以采取多種方式進行納稅申報,如網上申報、郵寄申報,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或者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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