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有關規定,天津市職工平均工資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公佈。昨天,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06年天津市職工和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分別爲22740元和28434元,職工和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分別爲1895元和2370元。
根據規定,2007年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被徵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資福利等依據天津市職工和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的相關待遇,按1895元和2370元爲基數計算。參加天津市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單位和職工,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最低、最高標準按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2007年度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該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