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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稅收痛苦指數』上昇了,那麼『國民幸福指數』也應該隨之上昇,二者應該相對稱,纔能體現財稅運行的順暢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和諧,這也是社會公平基准所在。
由於我國現行稅制設計時,稅收實際征收率不高,為實現增收目的出現了名義稅負高和實際稅負低的罕見特例。但隨著實際征收能力的提昇,百姓實際承擔的稅負逐漸接近稅制規定的名義稅負,因此近年企業和居民普遍感覺稅負加重,福布斯2005年稱中國『稅收痛苦指數』排名全球第二。啟動新一輪稅制改革已經變得極其緊迫。
這是9月26日發表於《人民日報》的專家觀點。這位專家的觀點較好地回答了『中國的實際稅負到底是否加重了』的問題:雖然我國名義稅負與實際稅負還有差距,但由於稅收實際征收能力提高了,納稅人『稅負加重』的『痛感』就愈來愈強烈,這也標志著『稅收痛苦指數』的確在不斷上昇,只是還沒有達到名義稅負的『上限』而已。
稅收應通過財政再分配的形式體現到社會公共服務之中,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國家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從這個意義上來看,『稅收痛苦指數』應該與『國民幸福指數』成正比,既然『稅收痛苦指數』上昇了,那麼『國民幸福指數』也應該隨之上昇,二者應該相對稱,纔能體現財稅運行的順暢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和諧,這也是社會公平基准所在。
刻意爭論或證實我國『稅收痛苦指數』究竟位居全球第幾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看一看我國『稅收痛苦指數』是否與『國民幸福指數』相對稱,這對平衡國民心態,促進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更有現實意義。
近些年來,我國稅收連年增長且增幅較大,但政府對公共產品的投入卻往往顯得捉襟見肘,老百姓的醫療、教育等公益性保障並未得到很好的改善,看病貴、上學貴、買房貴等問題一直困擾著政府及有關部門,這是否說明『稅收痛苦指數』與『國民幸福指數』不相對稱呢?
而另一方面,『三公消費』卻一直難以遏制,加劇了政府運行成本的增大,擠佔了政府對公共產品及社會福利保障的投入資金,加劇了『稅收痛苦指數』給國民帶來的『痛感』。為此,政府及有關部門應該更多地考慮如何改變稅收再分配中的不合理格局,對官員的『三公消費』再多一些限制和控制,對惠及老百姓的公共產品和社會福利保障投入更多一些資金,從而以此抵減『稅收痛苦指數』給國民帶來的『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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