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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是一種制度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日前回答記者提問時說:『我不同意審計風暴的提法,而且我也沒有刮過審計風暴,審計是一種制度,它一年到頭都要進行的,因此我希望審計是一種和風細雨的、風調雨順的。熱帶風暴都要帶來災難,風暴不一定是好事啊。』
李金華9月24日在央視對話節目中說,很多人希望審計揭露的問題越多越好、越大越好,這種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我們現在客觀確實存在問題,但是不能完全以揭露問題的多和少、大和小來鑒定審計(部門)的膽子大和小,或者說它的成績大和小。看它的膽子大和小,不在於它每年公布了多少問題,而在於它是不是能夠一如既往地履行它的職能。
李金華說:『大家對我今年6月份給人大常委會作的報告,一直有很多的評議。總的講,今年第一沒有點名,第二沒有舉很多的案例。認為審計的膽子越來越小,是不是由於某種壓力,現在有些後退了?其實這個理解我認為是不准確的,為什麼呢?在2005年以前,審計署沒有正常的公告制度,主要靠向人大常委會的報告來披露這些問題,所以這個報告點的東西很多、內容很多。但是從2005年以後,特別是今年以來,審計署建立了正常的公告制度,每項審計到時候都要向社會公告,最近我們已經公布了42個部門的審計結果的公告,實際這裡都點名了,問題都包括在內了。』
面對壓力,從不妥協
李金華表示,在所有審計工作進行過程當中,自己沒有妥協過。只要我們發現危害國家利益的、中飽私囊的、營私舞弊的,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會妥協的。
李金華稱,支橕著他有這樣一種堅定信念的,一個是法律,另一個就是我們有強大的國家機器。
李金華說:『凡是涉及到經濟犯罪、貪污腐敗問題,我所考慮比較多的是事實是不是准確,只要我的工作人員告訴我,事實是准確的,我簽字從來沒有猶豫過。對貪污腐敗的手軟,就是對人民的犯罪。』
李金華指出,審計和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不一樣,司法機關有它的一些強制手段,紀檢監察機關也有它的強制手段,審計沒有強制手段,所以必須通過外圍,通過其他的渠道去了解情況。當發現一些關鍵問題,可以證明有重大違法犯罪的時候,我們很快移交國務院,很快把這個案子突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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