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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我國調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昨天,財政部就此發出通知,規定部分國家產業政策鼓勵出口的高科技產品,其出口退稅率相應有所提高。
根據通知,重大技術裝備、部分IT產品和生物醫藥產品以及部分國家產業政策鼓勵出口的高科技產品等,出口退稅率由13%提高到17%;部分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稅率由5%或11%提高到13%。有關部門還規定,對9月14日(含14日)之前已經簽訂的出口合同,凡在12月14日(含14日)之前報關出口,涉及上述調整出口退稅率的貨物,出口企業可以選擇繼續按調整之前的出口退稅率來辦理退稅。不過,這些出口企業必須在9月30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
財政部還取消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包括進出口稅則第25章除鹽、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屬類礦產品、煤炭、天然氣、石蠟、瀝青、硅、砷等金屬陶瓷;25種農藥及中間體,部分成品革、鉛酸蓄電池、氧化汞電池等;細山羊毛、木炭、枕木、軟木制品、部分木材初級制品等。
此外,將142個稅號的鋼材出口退稅率由11%降至8%;將陶瓷、部分成品革和水泥、玻璃出口退稅率分別由13%降至8%和11%;將部分有色金屬材料的出口退稅率由13%降至5%、8%和11%;將紡織品、家具、塑料、打火機、個別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降至11%;將非機械驅動車(手推車)及零部件的出口退稅率由17%降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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