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
一、國家助學貸款業務開展的總體情況
1999年,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開始實施,2004年又進行了較大調整。為推動和加快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落實,促進天津市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順利開展,市政府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共同努力,使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得到了有效的貫徹落實。
截至2006年7月末,全市國家助學貸款餘額2.56億元,同比增長64.1%,比2003年增加1.52億元,增長146.2%。自1999年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至2006年7月末,累計發放貸款3.87億元,共為4.02萬名困難學生提供了資金支持。
實施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至2006年7月末,天津市共對2.07萬名學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1.26億元,較今年初分別增加0.14萬人和822萬元。其中,市農行累計發放市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14061人、8814萬元;中行累計發放中央院校國家助學貸款6657人、3825萬元。
二、今年以來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落實情況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了組織體系,加強溝通協調。助學貸款分布面廣,情況分散,學校在貸前、貸中、貸後是一個重要環節。這一特殊的貸款情況和形式,要求必須有一個常規的運作機制。這是我們自去年以來一直特別呼吁的。在總結去年工作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天津市已形成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協調小組為核心,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貸中心為平臺,以部門協調會為紐帶的溝通協調機制。協調小組由分管財政金融、教育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教委、市財政、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和銀監局天津分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貸中心為常設機構,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日常性工作。同時,我們積極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部門協調會,及時溝通相關信息,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推進助學貸款政策的落實。
(二)創新機制,積極推進政策實施。為確保今年新生助學貸款需求得到滿足,我們於年初建議並敦促市教委提早今年的招投標工作。同時積極督導協調農業銀行繼續承辦。經過市教委與農行的多次會談商洽,最終確定農行繼續為承辦銀行,並且落實2006-2008學年兩屆新生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風險補償率仍為13%。
同時,雙方圍繞銀校互惠互利、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合作,建立了銀校全面合作機制,並制定了10條具體措施,確保了助學貸款政策的落實和助學貸款工作的順利開展。雙方已於2月28日再度簽署了合作協議,在全國率先落實了2006?2008學年的助學貸款,新學年開始貸款即可到位。這一舉措受到了教育部的積極肯定。
(三)認真貫徹落實,進一步完善管理辦法。今年,為簡化學生辦理貸款的手續,提高工作效率,針對借款學生多、學生審核成本高、貸款集中的特點,進一步修訂完善了貸款管理辦法。一是一次審貸與一次放款相結合的方式。新辦法中貸款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由原先的按年度發放調整為一次申請、一次發放的模式。這部分貸款統一劃至學校專用賬戶,由學校統一管理,按年度使用。這部分資金的利息支出由學校承擔,不增加財政支出。二是擴寬了困難學生的條件。新辦法中將原先要求借款學生同時提供民政部門的經濟困難證明和低保證明調整為只需提供一項證明。三是繼續攻讀學位的貸款學生,其原先所借的助學貸款相應順延,利息由財政負擔。調整後的管理辦法在今年6月26日天津市國家助學貸款協調小組會議上通過,已經於今年9月1日開始執行。這一辦法較大程度上降低了承貸銀行的工作量,有利於承貸銀行更好地開展服務,加強貸款管理,同時有利於簡化學生貸款手續,更好地貼近學生實際。
同時為貫徹新學年的助學貸款政策,我們及時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銀發〔2006〕298號)。在文件中我們對中標銀行和未中標銀行在新學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同時要求助學貸款經辦銀行要加大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的力度,調查了解政策反映,加強信息溝通交流。
(四)改進服務,積極為貧困學生提供貸款支持。今年,各經辦銀行普遍加大了對助學貸款的重視力度,通過便利貸款申辦、簡化貸款流程、提高貸款服務水平等多種形式更好地服務於貸款學生。
中行天津市分行按照有關政策要求,積極承辦天津市部屬院校助學貸款業務。目前該行已經完成往屆生今年的貸款發放工作。下屬的南開、東麗兩家支行今年七月份開始即著手落實新一屆學生助學貸款的准備工作,目前准備工作已經就緒。
農行天津市分行擴大了助學貸款經辦行范圍,經辦行由原來的9家擴大到17家的35個營業機構,合作高校由16家擴大到38家。同時,對經辦機構的人員配置、業務培訓、貸款手續、工作效率等提出具體明確要求,確保業務有序開展。
未中標行按照政策精神,認真組織履行原借款合同,保證了貸款按約定及時發放到位。今年1-7月份,未中標金融機構累計發放其他形式助學貸款7629萬元,滿足貧困學生求學的資金需求。
(五)加強貸款政策宣傳和誠信教育,降低貸款風險。
今年,為了建立高校征信宣傳長效機制,探索征信宣傳教育方式,經與天津市教委研究,我行(征信處)提出了『先培訓教師,再由教師培訓學生』的工作思路,並在天津大學率先進行了試點,並於今年在全市進行了推廣。
6月,我行與天津市教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在天津市高等學校開展征信和相關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新生入學教育周,專門安排征信和相關金融知識的培訓,並確定兩名教師參加人民銀行組織的征信知識培訓,參加培訓的教師將承擔本校的征信知識宣講工作;同時,要求各高校充分利用網絡、大型活動、校園廣播、報刊等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征信知識宣傳活動。
8月24日,我處積極參與配合征信處與天津市教委聯合舉辦了天津市第一屆高校教師征信與相關金融知識培訓班。天津市48所普通高校和獨立設置高職學院的120名教師參加了此次培訓。
同時,經辦行在市教委的配合下,深入院校對借款學生進行誠信教育,通過正向激勵和反向警示,引導借款學生樹立誠信意識。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