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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行長郭慶平
推動濱海新區金融改革與創新營造一流生態環境
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是在新世紀新階段,黨中央、國務院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作出的重要戰略部署。作為中央銀行派出機構的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要緊緊抓住這一戰略機遇,為天津濱海新區金融改革與創新,營造一流的金融生態環境,為天津濱海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
2003年以來,在天津市政府領導下,在經濟、財稅、工商、土地管理等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部門與主要中資商業銀行密切合作,大膽創新,集中處置不良貸款,截至2005年底,天津市共處置了幾百億元的銀行不良貸款,徹底解開了企業與銀行之間的債務鏈,天津國有企業與商業銀行步入新的發展軌道。天津國有企業順利實施了改組改制改造,工業加快向濱海新區東移;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按照國家部署加快股份制改革,天津市商業銀行成功引進了境外戰略投資者,天津市農村信用聯合社完成了體制改革,在全國第一個成立了省級農村合作銀行。銀行業經營狀況從微利或虧損轉為盈利大幅增長,天津已經成為全國金融資產質量最好的地區之一……天津金融生態環境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為金融業改革與創新、加快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和條件。
站在新的發展機遇面前,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將進一步解放思想,堅持高起點、寬視野,深入開展金融創新,用新思路、新體制、新機制持續推動區域金融生態建設,使天津金融業在促進天津經濟發展、推進京津冀和環渤海區域經濟振興、促進東中西互動和全國經濟協調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具體構想是:
一、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推進天津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為天津與環渤海區域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橕。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將積極支持天津開展金融機構創新,加快集聚各類金融機構,發展多種所有制金融企業;發展和完善資金拆借市場、票據市場、外匯市場,為商業銀行拓展中間業務提供便利條件和寬松環境;積極促進區域金融合作與聯動,全面提昇天津金融市場面向區域經濟發展的服務功能,逐步建成與北方經濟中心相適應的多元化、多功能、多層次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
二、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認真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推動地方經濟持續健康平穩較快發展。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將進一步加強對金融宏觀調控前瞻性、科學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加強對國家貨幣政策預調和微調的研究,加強對地方經濟發展趨勢的分析,加強對地方資金需求變化以及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原則,以『貸款指引』、『貸款風險提示』等方式加大窗口指導力度,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積極引導商業銀行優化信貸結構,注意在信貸資金總量上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實現貨幣信貸合理穩定增長,推動地方經濟持續健康平穩較快發展。
三、深化外匯管理改革與創新,積極支持濱海新區進行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推進濱海新區貿易便利化,整合特殊區域外匯管理政策,便利企業資金管理和運作,改進銀行結售匯頭寸管理,完善外債管理。
四、加快現代支付體系建設,為天津現代金融服務體系提供暢通、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服務,為環渤海區域金融合作與聯動,提供便捷、高效、安全、多元的支付工具與方式,努力實現資金零在途,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當前,將進一步擴展大額與小額支付系統服務功能,完善本外幣清算系統,發揮京津冀區域票據交換系統的作用,擴大服務范圍,加快財稅關庫行橫向聯網建設,積極推動銀行卡產業發展。
五、支持天津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發展中間業務,完善服務功能。結合區域經濟金融發展的實際,研究金融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的措施,積極參與天津市金融綜合改革方案的起草制定工作。鼓勵和支持天津濱海新區進行金融改革和創新,進行金融企業、金融業務、金融市場和金融開放等方面重大改革的先行先試,進行產業投資基金、創業風險投資、金融業綜合經營、多種所有制金融企業、外匯管理政策、離岸金融業務等改革試驗,為天津及環渤海區域經濟發展,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產品與服務。
六、本著科學、審慎、風險可控的原則,幫助天津金融機構正確處理金融產品創新與金融安全的關系,特別是幫助濱海新區金融機構積極、穩妥、安全地開展金融業務創新,采取有效措施,規避金融風險。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將探索建立濱海新區金融創新與金融安全工作機制,完善天津金融風險預警系統,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監測,加強對跨部門、跨市場金融風險的分析與防范,促進金融機構穩健運行。
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將繼續加強與各金融監管部門的合作,以金融業風險管理合作為主導,進一步完善天津金融穩定工作和反洗錢工作協調機制。建立銀行、證券、保險機構之間的風險防范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反洗錢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風險事件及欺詐交易報告機制和風險提示制度,建立不良信息共享機制。合作開發金融風險管理技術,加快風險防范新技術的推廣與應用。
七、加快信用工程建設,進一步完善天津信用環境。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將進一步完善以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為服務對象的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加強對企業和個人借貸行為的跟蹤與監測,為金融機構和社會提供信用諮詢服務。推動天津征信機構完善信用評級,健全地方信用擔保體系。逐步形成在信用信息基礎數據采集環節適當集中,避免重復建設和信息分割。在信用評級、評估等信用增值服務環節,按照平等競爭的市場原則,推動建立既能充分利用各項資源、發揮規模效益,又適應不同征信需求的多層次的征信機構體系。支持地方開展企業申報『信用企業』的活動,支持地方授予銀行對企業資信評定『一票否決』權。
八、繼續深入開展公共金融教育,進一步改善金融輿論環境。針對我國金融業的全面對外開放、天津濱海新區的金融改革與創新、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給天津經濟金融帶來的新挑戰,以及天津實施《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實施綱要》中出現的新變化,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將進一步加強與地方新聞媒體的合作,加強與社會公眾的交流與溝通,向社會公眾和企業宣傳金融政策、金融知識、金融產品、金融工具與防范金融風險知識,為進一步推進天津創新型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九、繼續加強與地方立法、執法部門的合作,進一步優化天津金融法制環境。建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與天津市人大法工委、天津市政府法制辦之間的工作聯系制度,推動地方立法,保護金融企業合法權益。加強與執法部門的合作,嚴厲制裁惡意逃廢銀行債務行為,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定期依法向社會公開披露違法失信典型案例,教育公眾自覺樹立守法守信的法治觀念。積極支持會計、審計、律師、諮詢、評估等中介機構健康發展,為金融業提供更多更好的中介服務。
十、繼續推動地方政府在區域金融生態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積極協助天津市政府實施《天津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實施綱要》,充分發揮天津市金融穩定協調領導小組、反洗錢工作協調領導小組、銀行卡應用發展聯席會議等市級金融工作領導小組在地方金融生態建設中的領導作用。進一步完善與天津市政府之間的金融信息快速溝通機制。分析新形勢下天津金融生態建設中出現的新變化、新情況,研究天津金融生態環境的評價體系,為天津市政府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提供建議,積極探索加快金融業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新路徑。
十一、發揮區域金融總部作用,促進區域金融合作與發展。發揮人民銀行區域總部的職能和作用,進一步完善環渤海地區經濟金融信息交流與共享機制,及時跟蹤掌握區域經濟金融發展狀況和趨勢,大力開展金融改革創新,深入推進區域金融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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