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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行為,便於上市公司股東行使表決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原來發布的《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並於今日發布實施。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
第一條為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行為,便於上市公司股東行使表決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業務規則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是指上市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交易系統行使表決權。上市公司股東通過本所認可的網站行使表決權的辦法,由本所另行制定。
第三條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可以申請通過本所向股東提供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議案按照有關規定需要社會公眾股股東單獨表決通過的,公司應當為股東提供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第四條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所有股東,均有權通過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但同一股份只能選擇一種表決方式。同一股份通過現場、網絡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准。
第五條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過本所進行網絡投票的,應當在刊登股東大會通知之前向本所提交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申請,股東大會通知中應包括網絡投票時間、投票程序、審議事項等內容。
第六條上市公司股東大會采用網絡投票方式的,提案人提出臨時提案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並由董事會公告。上市公司應按原股東大會通知中列明的審議事項順序,對臨時提案連續編號並按規定予以公告。
第七條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過本所進行網絡投票的,應在股東大會召開三個交易日以前,向本所指定的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報送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部股東數據。
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應在股權登記日後兩個工作日內向本所指定的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報送用於投票的股東帳戶。
數據格式和報送方式由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規定。
第八條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並為股東提供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的,股東大會應在本所交易日內召開,網絡投票在該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內進行。
第九條上市公司股東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進行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比照本所新股申購操作,具體規定如下:
(一)本所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設置專用投票代碼和投票簡稱,上市公司同時發行A股和B股的,本所為A股和B股分別設置投票代碼;
(二)申報價格代表股東大會議案,如股東大會有多個待表決的議案,則1元代表議案一,2元代表議案二,依此類推。99元代表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議案;
多個需逐項表決的議案可組成議案組。此時可用含兩位小數的申報價格代表該議案組下的各個議案,如2.01代表對議案組2項下的第一個議案,2.02代表對議案組2下的第二個議案,依此類推把握昇浪起點現在機構底部建倉名單外匯市場直通車沒有必賺只有穩賺。2.00代表議案組2下的所有議案;
(三)不采用累積投票制的議案,申報股數代表表決意見,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對,3股代表棄權;
采用累積投票制的議案,申報股數代表選舉票數。股東應當以其所擁有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選舉票數超過一億票的,應通過現場進行表決;
(四)股東大會有多個待表決的議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對各議案進行表決申報,表決申報不能撤單。對同一議案多次申報的,以第一次申報為准;
(五)統計表決結果時,對單項議案的表決申報優先於對包含該議案的議案組的表決申報,對議案組的表決申報優先於對全部議案的表決申報。
第十條同時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東,應通過本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統分別投票。
第十一條股東僅對股東大會多項議案中某項或某幾項議案進行網絡投票的,視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其所持表決權數納入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所持表決權數計算,對於該股東未表決或不符合本細則要求的投票申報的議案,按照棄權計算。
第十二條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當日下午四時之後,如果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已經結束,公司可以使用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簽發的數字證書取得網絡表決結果數據。
第十三條上市公司在對股東大會表決議案合並統計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的表決結果後,方可進行公告。如果股東大會議案按照有關規定需要社會公眾股股東單獨表決通過的,公告中應包括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單獨表決統計結果。
第十四條上市公司聘請的股東大會見證律師,應按照《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規定,對表決情況出具法律意見。
上市公司應當將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按照有關規定披露全文或結論性意見。
第十五條本所和本所指定的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上市公司應支付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本所和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對因系統異常及采取相應措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本細則所稱『內』、『超過』包含本數。
第十七條本細則由本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上海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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