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內地首家進入破產重整程序的券商。中國證監會日前做出決定,在其破產重整期間,對其采取限制業務的監管措施。
破產重整是指不對無償付能力債務人的財產立即進行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制定重組計劃,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債務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償債務,同時債務人可以繼續經營其業務。與破產清算不同的是,破產重整可以使面臨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業避免關門清算,從而獲得恢復生機的機會。
證監會發出的有關決定指出,鑒於大通證券淨資本及其他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決定自8月31日起至10月31日止,對大通證券采取暫停承銷、自營、資管業務,暫停受理新業務,暫停批准增設、收購營業性分支機構,暫停批准營業性分支機構遷移、轉讓的限制。
證監會要求大通證券加快破產重整,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重整,並使公司淨資本及其他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視重整進展情況,證監會將解除以上限制措施或在限制期滿後采取進一步的監管措施。
大通證券破產重整,是監管部門對券商風險處置的一種新嘗試。『對於監管部門來說,券商破產重整相比破產清算而言,處置的速度也會更快。另外,對大通進行破產重整的試驗,也有為今後豐富券商風險處置手段摸索經驗的意思在內。如果大通破產重整能夠成功,對於券商自身、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而言,都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業內人士如是認為。
另據法律界人士透露,破產重整有望成為監管層處置風險券商的重要途徑。擬議中的券商風險處置有關條例肯定會吸收『大通模式』的處置經驗,並將對破產重組的具體程序進行規范。
資料顯示,大通證券注冊資本為11.188億元,目前有30多家營業部。2005年,該券商營業利潤為-1.33億元。今年5月,大連市中院受理其破產申請。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