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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賣場樂購竟賣假冒『登喜路』產品。『登喜路』的品牌擁有者重拳打假,依法將樂購告上法庭。近日,市二中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認定樂購公司構成侵權,判令其立即停止銷售侵權商品,並賠償各項損失5萬元。
原告英國艾爾弗雷德·鄧希爾有限公司訴稱,去年8月,該公司發現被告天津津友樂購生活購物有限公司大量銷售標有與原告注冊商標『DUNHILL(登喜路)』完全相同標志的皮帶等商品,認為其行為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並對原告的聲譽造成了負面影響,因此將樂購告上法庭,訴求對方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賠償各項損失及合理費用10萬餘元,同時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登報賠禮道歉,並承擔本案全部費用。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鄧希爾公司在中國商標局獲得了服裝、鞋類的『DUNHILL』變形商標及中、英文商標,原告提供的證據也表明,被告銷售了標有『DUNHILL』商標的皮帶,而從被告產品銷售的價格、產品質量等事實來看,可以認定被告銷售的是假冒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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