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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市物價局獲悉,按照國務院改革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統一部署,為了應對國際市場石油價格上漲,疏導燃油價格波動對客運出租車行業的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聽證會論證,報請市人民政府批准,決定自2006年9月1日起調整天津市出租汽車運價,並建立出租汽車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
具體內容為:
一、提高車公裡運價。排氣量在1.6昇(含)以下的車型,運價由每公裡1.5元提高為1.7元,每車公裡提高0.2元,其他收費標准和計費方法不做調整。排氣量在1.6昇以上車型的收費標准和計費方法均不做調整。
二、建立出租汽車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主要采取加收燃油附加的形式,實行出租汽車運價與油價聯動。以93號汽油零售價格每昇5.2元為出租汽車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的啟動點。例如,當93號汽油零售價格上漲到每昇5.2元以上時,各類車型每趟次業務加收燃油附加0.5元;當93號汽油零售價格漲至每昇5.5元以上時,各類車型每趟次業務再加收燃油附加0.5元;即:以成品油調前零售價格為基期,油價每昇上漲0.3元,相應加收燃油附加0.5元,以此類推。加收燃油附加後,若成品油價格連續一年穩定時,將燃油附加納入運價,相應取消燃油附加。當成品油平均價格連續一年下調至每昇5.5元以下時,相應取消燃油附加0.5元;下調至每昇5.2元以下時,全部取消燃油附加。
三、市物價局要求全市出租汽車經營者,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出租汽車內的指定位置張貼由物價部門統一印制的標價簽。物價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執行規定、亂收費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四、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會同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近期組織開展出租汽車計價器更換工作。按照市政府批准免費更換出租汽車計價器的要求,更換和檢定出租汽車計價器不得向出租車司機收取任何費用。出租汽車運價調整後,尚未進行計價器更換的運營車輛,由出租汽車司機根據原計價器顯示的金額,與市物價局統一印發的更新計價器前收費額對照表所標示的對應金額收取出租汽車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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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以後大家要大力支持公共交通了,直到沒有人做出租車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