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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發布施行融資融券交易試點細則
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准備又往前推進了一步。
滬深證券交易所今日發布施行《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
細則從業務流程、標的證券、保證金和擔保物、信息披露和報告以及風險控制等五個方面對融資融券交易進行了規范。
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投資者未能按期交足擔保物或者到期未償還融資融券債務的,試點券商應當根據約定采取強制平倉措施,處分客戶擔保物,不足部分可向客戶追索。
投資者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所使用的保證金不得超過其保證金可用餘額。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時,融資保證金比例不低於50%;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也不低於50%。
細則規定,融資融券的股票必須符合多項條件,包括上市交易要滿三個月,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已完成股改,未被特別處理等;作為融資買入的股票,其流通股本不能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作為融券賣出的股票,其流通股本則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但是,試點初期可進行融資融券的證券名單,以及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名單,兩個證交所將擇機公布。
細則還制定了一些風險控制措施。如,當某只標的證券的融資餘額達到該證券可流通市值的25%時,次一交易日將暫停其融資買入;當某只標的證券的融券餘量達到該證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時,次一交易日將暫停其融券賣出。
為提高市場透明度,滬深證交所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將公布前一交易日每只標的證券融資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資買入額、融資餘額、融券賣出量、融券餘量等信息。
據了解,為確保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滬深證交所和中國登記結算公司已先後組織16家創新類券商進行了兩次全網測試,在這次細則發布後,還將繼續開放融資融券交易聯網測試環境,為融資融券業務試點順利開展提供技術支持。
隨著滬深證交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的公布和實施,融資融券的相關法規體系已基本完善。而8月1日起,創新券商也陸續上報了融資融券業務的試點申請。業內人士認為,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最快有望於下月起航。
試點最快9月開始
『從最新的進展看,融資融券試點最快也要到9月份』。某券商融資融券部負責人表示,按照有關流程,在創新券商上報試點申請材料之後,當地證監局應當組織人員對申請券商進行現場核查,並向證監會出具是否同意申請人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書面意見。目前,長江、國信、招商等一些券商已接受了當地證監局的核查,但是,也有一些證監局尚未完成現場核查工作。這樣算下來,證監會最快也要到本月底纔能收齊各派出機構的書面意見。之後,證監會將依照法定程序和有關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獲得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券商,還要到工商部門辦理業務范圍變更手續,並到中登公司和銀行開戶。這套流程走下來,估計已經到了9月中下旬了。
初期融資規模約百億元
由於試點券商數量有限,融資融券業務初期對整個市場的影響將是心理提振作用大於實際效果。
從目前各券商上報的融資融券試點方案看,由於融資主要動用的是自有資金,所以初始規模均不高。以淨資本最高的中信證券為例,公司在業務開展初期准備向客戶融資的額度為12億元,而其他一些券商的融資額度也普遍在10多億元。假使融資融券首批試點券商為3家,則將給市場帶來約50億元的增量資金,而如果短期內融資融券試點券商家數達到5至6家,則融資總規模將接近百億元。
不過,這只是融資融券試點初期的情況,未來隨著這一業務的深入開展和試點券商的不斷增加,融資規模將迅速增長。截至今年6月底,18家創新券商中,淨資本超過12億元的達到15家,總額約366億元左右。業內人士認為,按照《證券公司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關於『按對客戶融資規模的10%計提風險准備』的要求,這些券商可開展融資的規模上限將超過3000億元。
或引發市場結構性調整
隨著融資融券標的股票范圍的逐漸明朗,證券市場很可能就此迎來一定程度的結構性調整。
根據滬深證交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規定,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另外,作為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上證180指數和深證100指數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可以達到70%,而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只有65%。業內人士認為,隨著未來融資融券業務的開展,市場資金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流向那些有望成為交易標的的股票。
券商融券積極性不高
在融資融券試點初期,券商向客戶出借的證券只限於自有證券,由於券商自營往往有著止損的要求,而證券出借後公司就難以控制自營風險,這種情況很可能會影響到試點券商對客戶融券的積極性。
業內人士認為,融券代表客戶對後市看空,但由於試點階段券商必須以自有證券借給客戶,若股票果真下跌,券商持有的股票市值會嚴重縮水,在沒有股指期貨或者其他風險對衝工具的情況下,券商很難有太高的融券積極性。某券商融資融券部負責人表示,一旦公司成為試點券商,融券規模可能會比較小,主要以ETF為主,或者適當考慮一些長期持有的品種。
據介紹,在海外的信用交易中,機構向客戶出借的證券主要來自於保險機構,這些企業投資的證券品種往往會持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不會因為中短期的一些波動就進行拋售。有關人士透露,為解決融資融券業務的資金和證券來源問題,有關方面正在考慮在試點一段時間之後,成立金融證券公司,統一向銀行、保險、社保等進行轉融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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