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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門檻確定,須先設立獨立法人銀行,只能吸納百萬元以上定期存款。
國內金融業開放前夜,一份牽動業內神經的《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簡稱《意見稿》)近日已由銀監會下發至部分外資銀行。《意見稿》規定,外資銀行想要從事人民幣零售業務,必須在中國注冊成立獨立法人銀行。此外,已注冊獨立法人機構的外資銀行,只允許吸收中國居民個人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定期存款。
銀監會:先設法人銀行再做零售業務
根據這份剛剛透露出具體內容的《意見稿》,外資銀行在經營人民幣零售業務前,需要先在中國注冊,成立獨立法人銀行。已注冊獨立法人機構的外資銀行,只允許吸收中國居民個人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定期存款;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外資分行,不得獨立發行銀行卡。此外,《意見稿》還首次明確規定,合資銀行控股股東須為外國商業銀行。
與此同時,法人銀行總行初次獲得人民幣業務許可,仍需滿足『開業三年、連續兩年盈利』的條件。法人銀行注冊資本為10億元人民幣。
銀監會有關人士表示,《意見稿》的出臺秉承風險監管和審慎監管的原則。雖然監管機構允許外資銀行自由選擇在華的機構形式,但為便利監管,更歡迎它們成為獨立法人。
據了解,目前大大小小的外資銀行已在我國設下100多家分支機構,但設有法人機構的僅有14家,其中7家外資法人銀行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包括花旗、匯豐、渣打等具備雄厚財力的國際金融機構,也把主要精力放在開設分行上。
在這種情形下,對國內金融市場垂涎已久的外資銀行,若要與中資銀行一起分享人民幣盛宴,必須先在境內設下一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而公司的注冊資本金至少需要10億元人民幣。
銀行:外資謹慎應對 中資不懼競爭
在被業內視作『准入門檻』的《意見稿》面前,一向注重維護政府關系的外資銀行顯得低調慎言。
匯豐銀行中國區總裁翁富澤表示,眼下匯豐正在積極地對此進行研究,現在還不便發表評論。他說,匯豐在好幾個國家,比如馬來西亞就有本地注冊的經驗,匯豐相信該草案是中國銀行監管部門為國內銀行業長遠發展采取的積極措施。花旗中國區新聞發言人也做出類似表態。恆生銀行中國業務總裁符致京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恆生銀行也已收到相關草案,恆生銀行應該符合注冊內地子公司的條件,如果有需要的話,恆生銀行將考慮注冊成立內地子公司。』
『外資行不太可能提出更多的反對意見。』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外資銀行人士介紹說,國內金融業未完全開放之時,外資銀行一項重要的公關使命,就是給中國監管機構留下一個好的印象。況且,銀監會此番制定《意見稿》其實也是制定一個相對明確的准入制度,這在任何一個金融開放的國家都有過先例。
相比於外資銀行的審慎態度,《意見稿》的出臺,則讓多家內資銀行從事個人金融業務的負責人松了一口氣。
『這樣的准入制度有利於保護中資銀行利益。』某國有銀行卡部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眼下,國內發展潛力巨大的信用卡業務已成為中外資銀行的『兵家必爭之地』,《意見稿》中相關法人銀行纔可獨立發卡的條款,其實為中資銀行拓展相關領域贏得時間。
他介紹說,目前包括工行、浦發、交行在內的多家國內銀行都已與外資機構在信用卡領域建立合作關系,對已開展合作的國內銀行而言,保證客戶資料不外泄十分關鍵。否則,國內信用卡業務勢必肥水流入外人田。
交行『沃德財富』中心經理則表示,《意見稿》中相關『外資行只能吸納百萬元以上定存』的相關條款有助於中資銀行完成零售銀行戰略轉型。『不過,就算外資銀行與中資銀行開搶富人客戶,那國內銀行也不用怕,因為我們有網點優勢,本土化程度也很高。』這位經理稱。
專家:法人銀行有利監管
對於銀監會制定的外資准入門檻,人大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認為,《意見稿》其實反映了中國監管機構鼓勵外資機構設『法人銀行』的導向。
他介紹說,目前世界上其他國家在制定外資金融機構的准入門檻時,一般會采取兩種模式:一是分行管理模式;另一種是獨立法人機構管理模式。相比之下,後者更有利於監管機構對境內的外資金融機構實施監管,也更能接近世貿組織提倡的『國民待遇』。在這種情況下,已在境內設置分支機構,但未注冊法人公司的外資銀行,可通過轉制的形式來達到監管要求。
除『法人銀行』導向外,《意見稿》中相關『外資行只能吸納百萬元以上定存』的規定也符合我國金融發展現狀。趙錫軍解釋稱,我國目前尚沒有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存款保險制度,如果允許注冊資金相對薄弱的外資銀行吸納更多的客戶,萬一銀行遭遇經營危機,那麼多數客戶的利益將會受損。在這種情況下,將外資銀行的存款門檻提高,反而有利於防范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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