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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大案2號涉案嫌疑人張業光,在潛逃境外兩年後於本月初到湖北警方投案自首。今日(9日)來自湖北檢察機關的消息稱,張業光可能就在武漢受審。
德隆案公訴人魏號國表示,湖北警方目前正按法律程序立案偵查、核實張業光的犯罪事實,『時間不會很長,有可能移交檢察機關,再另行起草起訴書。起訴書可能由此前負責德隆案取證等工作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起草』。
從1993年起,張業光就跟隨唐萬新在市場上闖蕩。1997年9月,張業光調至新收購的金新信托,任投資部經理,負責德隆在資本市場的資金調配。其後,張業光又任金新信托副總經理,負責委托、理財、炒股和收購新的金融機構。從1997年至2000年底,金新信托委托理財的餘額達143億餘元人民幣,為德隆炒作股票融得巨額資金。
張業光控制的德恆證券是德隆後期最主要的融資陣地。2004年4月,為解決巨大的兌付危機,德恆證券總經理韓新林等人向證監會舉報德隆的種種實際控制人行為,並要求德隆出具70億元人民幣擔保承諾函。當年4、5月間,德隆系面臨崩盤,唐萬新和張業光等突然潛逃至國外。同年7月唐萬新回國自首。
唐萬新投案後,警方曾通過法律宣傳、政策攻心等方法,使唐萬新兩次寫信將其親身感受告訴張業光,對後者進行勸說。張業光因此打消顧慮,回國投案自首。至此,德隆案7名主要案犯中,只有唐萬新的三哥唐萬川仍潛逃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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