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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份由銀監會以『特急』形式下發的『銀監發[2006]54號』文件,在第一時間被轉發至滬上各商業銀行行長、部門一把手的案頭。『54號文』對防范當前房地產信貸風險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方面,銀監會前瞻性地提示各家銀行,要『警惕期房抵押貸款一次性支付風險,防止一些資質低下的房企利用預售環節將風險轉嫁銀行』。滬上多家銀行昨天反映,在審批期房貸款時,他們如今都加強了對『爛尾』可能性的評估。
房地產開發貸款政策收緊
這份『54號文』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於8月初已由上海銀監局轉發至滬上各金融機構手中。銀監會『54號文』提示並強調了房產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商業用房貸款等不同類型的房地產信貸風險,要求各家銀行在審批標准、操作程序、風險控制、貸後管理等方面出臺明確的制度及措施,並在9月底前將落實情況上報。
就在近日,銀監會副主席蔣定之在銀監會機關局以上乾部會上還強調,要嚴把信貸『閥門』,特別提到要對房地產假按揭專項檢查。他指出,假按揭貸款是銀行經由開發商發放無真實借款主體且擔保不落實的長期房地產貸款,是商業銀行發放零售貸款中典型的違規行為,這幾年來,各地已孕育了很大風險。致使房地產開發過程中面臨的巨大風險轉嫁給商業銀行。
據悉,『54號文』要求,各銀行要全程監控開發商項目資本金水平及其變化,嚴禁向項目資本金比例達不到35%(不含經濟適用房)、『四證』不全等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發放貸款;嚴禁以流動資金貸款名義發放開發貸款;對於囤積土地和房源、擾亂市場秩序的房企,要嚴格限制新增房地產貸款;防止開發企業利用拆分項目、滾動開發等手段套取銀行貸款。
滬上銀行一位信貸部門人士透露,目前滬上銀行對房地產開發貸款普遍收緊,嚴控力度甚至超過『54號文』。
房地產信托貸款也遭嚴控
『54號文』第8條指出,要進一步規范信托投資公司房地產貸款業務。文件指出,信托投資公司開辦房地產貸款業務,或以投資附加回購承諾等方式間接發放房地產貸款,要嚴格執行《關於加強信托投資公司部分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212號文件)有關規定。
據了解,去年9月下發的『212號文』大幅提高了房地產信托門檻,文件規定自有資金超過35%、四證齊全、二級以上開發資質三個條件全部具備房企纔能融資。這一規定的嚴格程度甚至超過銀行。『54號文』的出臺,意味著房地產開發商想利用房地產信托計劃融資的想法遭到重創。
期房『爛尾』風險被強調
對個人住房按揭,銀監會強調要『合理引導』。『54號文』提出,各銀行要積極開展個人首套自住房貸款,穩妥發展二手房貸款。首付款比例應根據借款人還貸風險確定,不宜『一刀切』。
值得關注的是,樓市向好時很少被考慮的住房『爛尾』風險此次被著重強調。『54號文』要求各銀行采取措施防范期房抵押貸款一次性交付風險,防止一些資質低下的企業利用預售環節將風險轉嫁給銀行,嚴厲打擊『假按揭』等套取和詐騙銀行貸款的行為。
雖然樓市調控至今滬上還沒有出現住房『爛尾』的個案,但各銀行普遍反映,不排除將來有個別項目因『資金鏈』等問題出現期房停工的可能,因此,各銀行現在起有必要出臺相關的防范舉措。
上海銀監局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54號文』是對九部委調控意見的補充,其中對銀行完善信貸管理提出了相當具體的要求,因此,地方上將不會再出相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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