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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晨報》報道,消費者楊連弟昨天(8月3日)對江蘇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等提出起訴,訴稱『家喻戶曉的「黃金搭檔」使用虛假廣告,欺詐消費者』,要求對方承擔雙倍賠償責任。北京宣武區法院已受理此案。
去年年底,楊連弟在湖北電視臺的節目上看到宣稱『腰好腿好身體好』等功效的『黃金搭檔』廣告。今年1月,他到北京一家百貨商場購買了一盒『黃金搭檔中老年型』。
『我服用該產品後,並沒有任何效果。』楊連弟說,他發現『黃金搭檔』的廣告內容篡改了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告審批內容,一些批文中沒有的功能被江蘇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擅自加入『黃金搭檔』廣告之中,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解。
『不久前,我已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進行了舉報。』楊連弟說,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給他發來書函,說明了已向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發出通知書,責令企業予以整改,可該公司仍在發布違法的黃金搭檔牌組合維生素片保健食品廣告,該局依法撤銷了與此相關的12個廣告批准文號。
楊連弟認為,根據相關規定,江蘇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應當承擔欺詐消費者的雙倍賠償責任;涉案的百貨商場應承擔退貨的民事責任,並承擔欺詐消費者的連帶賠償責任;湖北電視臺沒有盡到審查義務,中國營養學會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均應承擔連帶責任。
昨天,湖北電視臺一位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表示『還沒有收到法院傳票,尚不清楚此事』,但她強調說,湖北電視臺對所播放的廣告已盡到審查義務,廣告內容的問題應由廠家承擔責任。中國營養學會負責法務工作的劉小姐表示『尚不知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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