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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天士力(600535)今日公告,對某媒體昨天報道的上海律師周愛文對公司2006年中期報告的疑問進行了澄清。公告稱,公司報表並不存在周愛文所指出的問題,周的結論是在沒有深入了解公司業務的基礎上得出的,是錯誤的結論。
昨天,某媒體發表題為《1.3億哪去了?天士力中報遭質疑》的報道稱,擁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上海李國機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愛文推斷,天士力中報披露的主營業務收入存在虛報約1.3億元嫌疑。
周愛文認為,中報披露的天士力母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為473089164.21元,但根據母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所收到的現金』等信息,可以計算得出母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約為345562592.9元。兩者相差約1.27億元,因此這部分缺口存在虛報之嫌。
G天士力今天表示,公司在編制上半年母公司現金流量表時,已按有關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將G天士力直接背書給供應商(含材料和工程項目等)的應收票據、G天士力直接抵減供應商的應付貨款以及G天士力屬於籌資性質的商業票據貼現所取得的現金,未作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所收到的現金』。『我公司母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為47308.92萬元不存在虛報。』
周愛文提出的第二個主要疑點是:在子公司向母公司銷貨的情況下,合並收入大於母公司收入74588958.4元,但合並的成本卻少於母公司11930018.1元,因此合並報表存在至少少報營業成本11930018.1元的嫌疑,也即合並報表醫藥工業至少存在虛報利潤11930018.1元的嫌疑。
對此,G天士力回應表示,公司在編制2006年1-6月合並會計報表和醫藥工業的收入、成本時,按照有關規定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所產生的內部銷售進行了抵銷,即公司合並會計報表的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已按實際的成本列示,由於公司醫藥工業的主要產品毛利率較高,且控股子公司對公司的內部銷售毛利較高,導致該筆者產生一些誤會,因此,合並報表不存在少計成本的問題。
周愛文質疑的第三個疑點是:『母公司現金流量表補充材料中披露的「經營性應收項目的增加」存在虛報約99454220.09元的嫌疑,繼而可推斷合並報表的淨利潤同樣存在虛報之嫌。』
對此,G天士力指出,公司在編制2006年1-6月母公司現金流量表補充材料時,按照有關規定,將公司直接背書給供應商(工程項目)所減少的應收票據以及屬於籌資性質的商業票據貼現所減少的應收票據,未作為『經營性應收項目的增加』。經重新核對,公司現金流量表編制是正確的。因此,經營性應收項目的增加不存在虛報嫌疑,由此推出的淨利潤虛報結論同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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