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興業的轉型方案最終以98.69%的持有人高比例贊同票獲得通過,標誌着“封轉開”步入實質性操作階段。
作爲第一個封轉開試點,基金興業將對後續基金封轉開方案產生重要影響和示範效應。同時,封轉開掀開大幕之後,後續封閉式基金轉型的操作原則和具體方案仍有待商榷之處。
三項示範效應
興業封轉開方案受到了各方的普遍關注,但原方案中對投資者高額的懲罰性贖回費率條款和長達6個月的轉型期限卻受到市場的普遍質疑,存在損害持有人利益之嫌。
在轉型過程中徵收如此高額的贖回費率,對大部分持有人而言,其結果還不如直接清盤,原方案必然受到了部分持有人的激烈反對。預期保險公司等相關機構均對華夏基金公司施加了強大的壓力,最終導致了7月6日基金興業修改轉型方案的出臺,修改方案大幅降低了懲罰性贖回費率、縮短了轉型時間。可見,雙方經過廣泛協商後對原方案的修改,爲本次持有人大會封轉開方案高票通過鋪平了道路。
2007年將有19只封閉式基金陸續到期,規模將達到115億份,本次基金興業轉型方案獲高票通過,無疑對後續封轉開基金具有較強示範效應。
我們認爲該示範效應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費率設置安排。雖然不同基金封轉開方案必然千差萬別,但是預期後續基金在贖回費率,尤其是爲了防範封轉開後遭受大規模贖回的所謂“懲罰性”贖回費率,後續基金若提出比基金興業更高的費率設置,預期很難獲得持有人的通過。這也是本次興業原方案中高費率設置受到各方激烈反對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是封轉開流程安排。根據基金興業轉型公告的說明,基金興業從6月14日開始停牌,停牌一個月後於7月14日召開持有人大會,會議結束後就持有人大會決議進行公告;隨後華夏基金管理公司將相關決議文件報證監會進行審批,證監會約會在兩週之內作出答覆;若證監會同意覈准,則基金將進行復牌,復牌時間約爲1—2周,基金興業隨即終止上市,進行轉託管;隨後進行約爲一個月的集中申購期,在此期間投資者不能贖回;集中申購期結束後,將視申購情況安排不超過一個月的封閉期(申購規模越大封閉期越長);在此之後正式放開申購、贖回。在整個流程中可能面臨三次,每次約爲1個月的停牌;以及一次約半個月的停牌。作爲第一個試點,基金興業封轉開流程預期將爲後續封轉開基金提供一個範本;
三是時間上的安排。根據基金興業本次公告承諾,其整個封轉開流程將在10月14日前完成,即新成立的“華夏平穩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將於該日前達到正常申購贖回狀態。根據基金契約規定,基金興業的到期日爲2006年11月14日,而上述分析表明,基金興業在8月初就將終止上市。可見,基金興業其實實現了“提前封轉開”,雖然提前期只有約三個半月,但突破了基金契約的死規定。
我們認爲,基金興業作爲首隻試點,在時間相對緊張的情況下尚能順利實現提前轉型,後續基金的封轉開方案預計也不會嚴格受基金契約限制,也可在一定期限內實現“提前”,當然該提前期限不可能太長,也許基金興業的方案就是底線。基金興業在基金契約規定的到期期限前5個月進行首次停牌,以此爲限,第二隻到期的封閉式基金同智將於2007年3月13日到期,預計同智將於今年10月份進行首次停牌公佈其封轉開方案。
有消息稱,基金興業和基金同智將作爲封轉開的試點,試點成熟後管理層將推出相關指引對封閉式基金的轉型相關問題進行規範。
懸疑仍存
基金興業除了在費率設置、轉型流程、時間安排上具有示範效應外,幾個相關問題還應該引起我們的思考。
一問:封轉開是否會成爲後續封閉式基金的統一處置方式
基金興業的業績只能用“差強人意”來形容,基金興業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基金要進行擴募或續期,必須滿足基金年收益率高於全國證券投資基金平均收益率的條件。本次基金興業轉型方案獲高票通過說明,基金業績並不會成爲其“封轉開”的障礙。
按照本次興業封轉開方案的規定,11月14日前贖回將徵收3%的懲罰性贖回費率,而基金清盤的費用預計不會超過2%,而且由於基金興業已經在較長時間內將持倉比例降低到35%的水平,清盤帶來的衝擊成本也較小。因此,對持有人來說,理性的選擇是進行清盤,可獲得更大的收益,而且,按照基金興業的歷史業績表現,其封轉開後能否取得較好業績還很難確定,投資者還要面臨數次停牌所帶來的市場風險。
我們認爲,基金興業這樣一隻非績優基金推出的一個頗受爭議的封轉開方案能獲得持有人大會高票通過,說明管理層已確定了到期封轉開的原則,保險公司等持有人只可能在轉型條款設置等問題上進行討價還價。也就是說,如果不出大的意外,後續到期的封閉式基金都將採取“封轉開”的方式轉型,清盤的可能性非常小。
二問:將股票倉位提前降到較低水平是否合理
爲了將轉型帶來的衝擊降到最低,基金興業在2006年一季度以來就將倉位降低到35%左右的水平,導致其2月6日以來的淨值增長率僅爲21.58%,列所有封閉式基金的倒數第二位。
如果說當初基金興業由於擔心存在的清盤風險,爲了將對投資者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而被迫採取了以上低倉位策略的話,那麼在當前“到期封轉開”原則已基本確立的情況下,其他於近期到期的封閉式基金再採取低倉位的策略,也許並不是最優選擇,對基金本身和持有人而言都是如此。例如基金興業將倉位降到較低水平,很多投資者是將其作爲固定收益品種或者低風險品種進行配置的,在封轉開後這部分投資者很可能會進行贖回。
三問:興業封轉開後是否會遭受大規模贖回
由於之前進入的投機資金受到高懲罰性贖回費率制約只能選擇在封轉開後進行贖回,加之本身業績並不理想,封轉開後基金興業是否能實現規模的平穩過渡還很難說。尤其對於保險資金等機構投資者而言,管理層很難在封轉開後其贖回再進行約束,關鍵在於華夏基金管理公司與機構持有人的溝通協調情況。
近期新發的基金均取得了較大的規模,今年以來發行的偏股型基金平均規模達到了45.68億元,而且投資者多爲個人投資者。因此,基金興業封轉開後其規模能否實現增長的關鍵在於能否充分利用這段基金髮行的黃金時機,在銷售上爭取到更多的個人投資者的支持。
相關鏈接:“封轉開”試點第一例
7月14日華夏基金公司在北京召開基金興業持有人大會對興業的轉型方案進行表決,該轉型方案最終獲得了持有人的積極支持,以98.69%的高比例獲得通過。
基金興業將由封閉式基金轉型爲開放式基金,名稱將變更爲“華夏平穩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存續期由2006年11月14日到期調整爲無限期;同時,華夏基金向上證所申請終止或提前終止基金興業的上市交易。在終止上市以後,原上市份額將批量轉託管至中登公司,並可以通過“上證基金通”系統辦理基金的申購贖回。(東方證券研究所研究員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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