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外資電信企業借殼進入中國被中國信息產業部明令禁止。在信產部昨天發布的《關於加強外商投資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管理的通知》中規定,國內電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國投資者變相租借、轉讓、倒賣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為外國投資者在我國非法經營電信業務提供資源、場地、設施等條件。
針對近期一些外國投資者通過域名授權、注冊商標授權等形式,與境內增值電信公司在我國非法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現象,信產部重申,外國投資者在我國境內投資經營電信業務,應嚴格按照要求,申請設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並申請相應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我國電信市場自2002年起正式對外開放,按照當時頒布實施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外國投資者可在我國經營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
『都是風投惹的禍。』Frost&Sullivan中國公司總裁王煜全形象地指出,近期國內SP市場之所以活躍,風險投資的背後推動是主要因素。但他同時指出,由於國內增值業務實際上並未完全對外開放,所以信產部出臺新政的象征意義比較明顯,並不會對SP市場帶來很大的影響。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