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目前,市場信息披露往往不夠充分,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這使得企業遭遇惡意的商業欺詐以及失信行為時容易遭受損失。根據多年為企業做法律顧問的經驗,本人總結了一套方法,即『建立法律檔案庫』,也就是將企業與客戶之間的所有證據集中到法律檔案庫,專人負責,登記造冊,分類保存,這一方式已得到了不少企業的認可和采用。
典型現象
案例一: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制作手機,委托C公司加工制作手機外殼的模具(作者為該公司法律顧問和代理律師),並指定C公司為B公司手機外殼的供應商。然而,由於該項目進展不順利而夭折,數年後,A、B公司發生訴訟,A公司指責B公司制作的手機有質量問題,其中包括手機外殼,並將C公司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C公司將數年前制作並封存的經A公司老總簽字確認手機外殼樣品(約定的質量標准)出示給法庭,證明C公司制作的手機外殼已達到當初約定的質量標准,故無任何過錯。上述項目雖於數年前既已夭折,由於C公司建立了法律檔案庫,從而使上述封存的樣品得以保存,否則,很可能因經辦人多次更換造成該證據滅失。
案例二:
A公司擬起訴B公司,訴前根據法律檔案庫提供的B公司的賬號,通過法院順利地對B公司進行了訴前保全。雖然B公司公開的賬號無款,實際存有巨款的賬號很隱蔽,但由於A公司數年前在與B公司正常交易時,B公司尚無防范心理,在向A公司多次付款過程中,不經心將其幾乎所有的真實賬號暴露給了A公司,A公司的財會人員將支票、匯票的賬號悄然記下並提供給法律檔案庫。因此,A公司訴訟保全的順利完成得益於數年前的未雨綢繆。
案例三:
A公司(作者為該公司的法律顧問和代理律師)擬起訴B公司,B公司由於被其他公司收購後僅留一空殼,無被執行能力。然而,數年前A公司的財會人員根據法律顧問的工作要求,在與B公司的財會人員聊天時了解到C公司拖欠B公司巨額貨款,並將此情況提供給了法律檔案庫。今A公司擬起訴B公司,根據法律檔案庫提供的這一信息,依據最高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乾問題的意見第105條:『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裁定該第三人不得對本案債務人清償。該第三人要求償還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價款。』的規定,向法院提出裁定C公司對B公司的債務不得償還的申請(旨在判決後直接申請法院執行B公司的該債權)。此時,B公司見再拖欠已無意義,從而起到了『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該效果無疑又得益於法律檔案庫的建立。
律師分析
1、為使企業在將來可能發生的訴訟、訴訟保全(起訴後申請法庭查封被告賬號或財產)或訴前保全(起訴前申請法院查封被告賬號或財產)、向法院申請執行時做到證據齊全、有備無患,防患於未然。
2、有的經辦人並未意識到手中的有關資料或文件日後會成為重要的證據,在日常工作中未注重保留,從而造成滅失或丟失。
3、有的經辦人提出辭職或被辭退時,由於對公司或老板不滿,從而在交接工作時,出於泄私憤而未將手中的證據移交給公司。更有甚者,在經濟利益的誘惑下,背叛公司利益,勾結客戶,將手中的證據視為商品,與客戶進行骯髒的交易。
綜上,法律檔案庫收集保留了證據,並對證據的滅失和丟失起到積極的防范作用。
對企業的啟發
1、凡與客戶簽訂的合同,有關合同鑒定和履行的來往信件、傳真、電子郵件以及客戶的賬號,客戶的債務人等信息和資料,全部由檔案庫集中保存。
2、經辦人員將發生和收集的證據原件在一星期之內必須提交檔案庫,自己只留復印件,需要原件時再向檔案庫借用。
3、法律檔案庫的所有證據目錄在其主管部門均有備案,法律檔案庫的管理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若造成證據損毀、滅失、丟失,則承受經濟處罰。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