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出《關於整頓廣播電視醫療資訊服務和電視購物節目內容的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所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暫停播出介紹藥品、醫療器械、豐胸、減肥、增高產品的電視購物節目,待有新通知後按照新規定執行。
按照通知要求,醫療資訊服務節目應側重介紹疾病預防、控制和治療的科學知識。以醫生、藥師、專家等專業人士作爲特約嘉賓進行健康講座的,不得在此類節目中宣傳治癒率、有效率;不得宣傳未經醫療界普遍認定和採用的醫療方法;不得播出專家或醫生與患者或家屬現場或熱線溝通、交流的內容。此類節目可以介紹特約嘉賓的身份、技術職稱及其所在醫療機構的名稱,除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設立的聽(觀)衆諮詢電話外,不得出現被介紹醫療機構的地址、聯繫方式。
通知要求,對節目內容審查不嚴,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播出機構,由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行政處罰,同時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各地工商機關要加強廣播電視醫療資訊服務和電視購物節目中有關廣告內容的監管和監測,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機構和企業依法查處並曝光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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