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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天津港了解到,天津港財務有限公司已獲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批准籌建,成為濱海新區獲准成為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來,成立的首家非銀行金融機構。籌建中的天津港財務有限公司,將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率。
在《國務院關於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中明確指出,『鼓勵天津濱海新區進行金融改革和創新。在金融企業、金融業務、金融市場和金融開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則上可安排在天津濱海新區先行先試。本著科學、審慎、風險可控的原則,可在產業投資基金、創業風險投資、金融業綜合經營、多種所有制金融企業、外匯管理政策、離岸金融業務等方面進行改革試驗。』在此背景下,天津港積極先行先試,率先在濱海新區籌建成立第一家非銀行金融機構。據了解,天津港財務有限公司將為天津港集團各成員單位提供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諮詢、代理業務,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等多項服務。成立後通過不斷優化、整合企業資源,發揮財務公司特有的資金融通優勢,進一步提高天津港集團公司的資源融入能力,降低整體的融資成本,對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天津港財務有限公司獲准籌建是濱海新區金融改革創新的重要舉措,填補了濱海新區法人金融機構的空白,完善了濱海新區金融服務體系。同時,成功引入了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作為戰略投資者,不僅優化了股權結構,而且引入了先進經營管理模式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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