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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層終於要給飽受爭議的重大疾病險一個說法了。保監會『重疾險』定義辦公室日前傳出消息,將從統一疾病定義、劃定必保疾病、理清疾病亞型、放寬診療限制四方面對『重疾險』做出規范;有消息稱,新的重疾險產品有望在年底面世。新重疾險產品能否給投保人提供滿意的保障?購買舊重疾險的客戶的權益又將怎樣維護呢?
消費者疑惑重疾險買新不買舊?
剛剛投保了重疾險不到1周的崔小姐,在聽到重疾險將出新產品後,心裡很不安,覺得新的重疾險產品比舊的更加規范,遂致電本報詢問是否應該把還在猶豫期的重疾險退掉,等待買新的產品。事實上,在重疾險新舊交替之際,與崔小姐有同樣擔心的消費者不在少數。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專家郝演蘇認為,『對於保障類的保險產品應盡早安排,最好不要等。買保險就像消費其他產品一樣,總會有新的產品面世,不能因為現在的產品存在某些缺點就拒絕消費。』即便重疾險沒有統一行業標准,各家公司也在不斷推出新的產品,而新的重疾險運行一段時間後,又會出現新的問題,也就是說未來的風險是不確定的,所以消費者沒有必要為了等新產品而耽誤了現在的消費。
泰康壽險公司一位資深代理人也表示,如果消費者擔心現在重疾險可能發生變化,可以把養老保險計劃與健康險結合起來購買。以重疾險作為養老保險的附加險,可以降低重疾險將來發生變化帶來的風險。
重疾險生變對保險公司產品開發影響不大
據了解,新重疾險將從四個方面發生變化:保監會將制定一個疾病定義庫,以後癌癥、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重大疾病都將有統一的定義;保監會將對疾病的哪些亞型可賠、哪些亞型不可賠做出明確規定;保監會計劃將包括癌癥、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急性心肌梗塞等數種疾病列為『核心疾病』,凡是叫『重疾險』的險種,至少要保這些疾病;保監會還將放寬『重疾險』的診療限制,使其更加人性化,但診療限制將被『放寬』而不是『取消』,投保人簽保險合同時仍然需要看清楚條款。
中國人壽產品開發部負責人告訴記者,保監會統一重疾險的定義以及保障范圍,對保險公司開發新的重疾險產品影響不大,只是消費者對重疾險理解起來更容易了。
今後重疾險糾紛處理法院如何判還很難說
邦信陽律師事務所律師牟子健表示,在他接觸到的保險案件中,重大疾病險方面的理賠糾紛最多,也是判案最有爭議的。他認為,保監會出手規范重疾險市場是好事,但新的重疾險產品在遭遇訴訟時是否更容易解決還很難說。因為,保監會出臺的統一標准只是代表一個部門的意見,而法院判案時,需要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比如,如果當事人雙方對條款有爭議,法院首先要根據『文意』的解釋,即查看漢語大詞典或者大英百科全書來確定條款的意思,保監會制定的定義只能作為法院判案的一個參考。
『保監會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保監會起的只是行業指導作用,最終還不能把理賠糾紛量化解決,在法院判案時能否得到各方當事人的滿意還存在懸念。』另外,他建議,保監會在准備重疾險統一標准工作時,也應把律師的意見考慮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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