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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衡量居民消費能力的關鍵指標,『人均可支配收入正』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在近日萬事達卡國際組織和中國國情研究會舉行的《2006中國生活報告》發布會上,中國國情研究會秘書長張仲梁表示,有必要用其他指標彌補可支配收入的缺陷。
張仲梁的另一個身份是國家統計局下屬的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主任。但他強調,這份報告不代表官方意見。
『一般情況下,我們把收入作為衡量消費水平的基礎,但有時卻得不到有價值的結果。』他解釋說,不僅真實的收入數據很難得到,而且即使收集到數據,也往往難以反映消費者的真實消費能力。
一個明顯的例證是,國家統計局官方數據顯示,2005年底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0493元。按照國際通行的研究標准,這個數字應該是購買力有限的證據。然而,消費市場的現狀恰恰相反:汽車熱銷,商品房價格居高不下,奢侈品市場利好連連。
張仲梁指出,在統計和分析居民收入時,有必要厘清四對概念:名義收入和實際收入、個人收入和家庭收入、經常性收入和非經常性收入、即期收入和預期收入。
張仲梁分析稱,消費者在回答關於收入的問題時,經常僅把收入理解為工資性收入和經常性收入,而忽略了財產性收入、非經常性收入等,導致統計機構獲得的收入數據小於居民實際收入。例如,有的大學教師通過講課和寫作獲得的非經常性收入可能是其工資收入的10倍。
此外,個人的消費行為不僅受制於其即期收入,而且受制於預期收入和預期支出。然而,傳統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標完全沒有反映這種預期。
張仲梁稱,《2006中國生活報告》引入了『財富指數』的新指標,在考察居民名義收入的同時,還兼顧其社會階層、收入預期和家庭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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