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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款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浦東建設BT項目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浦建收益)今天(28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轉讓代碼為119005。浦建收益上周四正式成立,由於首次將項目資產與項目資產出售人G浦建脫清了關系,即實現了『真實出售』,業內人士認為該專項計劃在我國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道路上具有裡程碑意義。
首次實現真實出售
G浦建(600284)將未來四年的BT(Building and Transfer)項目的應收賬款4.25億賣給專項計劃(SPV),並在計劃成立之日將這4.25億元作為銷售收入納入財務報表。可見,這將大大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浦發銀行為浦建收益及其優先受益憑證提供了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而且浦發銀行並未要求G浦建提供任何反擔保。這意味著一旦債務方不能准時還債時,浦發銀行將不能向G浦建追訴,而只能通過司法程序向債務人進行索賠。
可見,無論G浦建出售的這4.25億元資產發生什麼問題,都不會給G浦建帶來任何麻煩。這就是國內資產證券化產品孜孜以求但很難實現的『真實出售』。即一方面要求原始權益人可以將表內資產調整到表外,並且交易對象不能具有關聯關系,另一方面擔保銀行不能向原始權益人進行追償。
在浦建收益推出之前,國內市場上已經有五款資產證券化產品。但這些產品的共性是,在銀行提供擔保後,銀行會要求原始權益人提供反擔保,從而無法使資產與原始權益人(比如浦建收益中的G浦建)完全擺脫關系,也就是無法實現『真實出售』,無法實現資產從表內到表外的調整。而如果沒有銀行擔保,產品很難受到公眾或投資者的認可。因此這些資產證券化產品的『銷售收入』反映到公司財務報表上就是融資收入而非真正的銷售收入。
G浦建模式難以復制
但業內人士指出,G浦建企業資產證券化模式很難復制。
首先,真正的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融資手段,更多地會被上市公司采用。比如浦建收益,由於最終實現了將資產真實出售,公司就要繳納所得稅。其成本要遠遠高於銀行貸款利率。可見,大多數非上市公司情願選擇抵押資產實現融資收入而非出售資產實現銷售收入。
其次,銀行為專項計劃提供擔保而不要求反擔保的情況非常少見。浦發銀行為G浦建企業資產證券化———專項計劃提供擔保而不要求反擔保,與兩者都立足於上海,與政府相關部門關系密切不無關系。
『有改善財務報表的迫切要求,同時又有銀行為其提供擔保而不要求反擔保的情況,在其他企業資產證券化案例中很難得到滿足。我相信,這樣的巧合會很難遇到,因此G浦建的專項計劃纔有其難得的意義。』業內人士認為。
新聞鏈接:『浦建收益』深市掛牌
『浦建收益』作為國內首只BT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今日在深交所正式掛牌轉讓,顯示資產證券化實踐在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取得了重大突破。
『浦建收益』總規模4.25億元,其中優先級受益憑證4.1億元,期限為4年,預期收益率達4%,以13個市政道路BT(Build-Trans-fer)項目回購款現金流向投資者支付本金和收益,並合理采用了優先/次級結構和外部擔保進行信用提昇。『浦建收益』經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評定優先級受益憑證信用等級為AAA級。
據了解,『浦東建設BT項目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同時也是首只向基金公司發售的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以基金公司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對該產品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認購踴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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