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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傳聞的韓國SKT收購中國聯通股權一事今日有了結果。中國聯通A股公司今日發布公告稱,其控股的中國聯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通紅籌公司』)於2006年6月20日與韓國SK電訊株式會社(以下簡稱韓國SKT)簽訂《認購協議》,SKT同意認購聯通紅籌公司按照面值發行的、最初本金總額為10億美元,於2009年到期的零息可換股債券,並同意支付認購該等可換股債券的價款,該可換股債券不會在香港向公眾發行。
公告顯示,這部分可換股債券是零息債券,最初換股價為8.63港元(約為1.11美元),比聯通紅籌公司2006年6月20日收盤價6.70港元有28.8%的溢價。假設這部分債券全部實施轉股,可換股債券將轉換為899,745,075股股份(可予調整),相當於聯通紅籌公司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已發行股本約7.15%,並相當於聯通紅籌公司於換股日發行轉換股份後已發行股本約6.67%,而中國聯通A股公司通過聯通BVI公司間接持有的聯通紅籌公司股權比例將由目前的63.44%變化為59.20%。
而為了防止可換股債券落入第三方給中國聯通帶來的風險,韓國SKT與中國聯通還約定,在2007年7月5日之前,債券持有人不得把注冊在其名下的可換股債券轉讓或轉移給任何第三方,但其關聯公司除外(關聯公司必須仍為債券持有人關聯公司纔能繼續持有債券);並且在2007年7月5日之後的任何時間,或者出現有關事件時,債券持有人可自由地將其名下登記的可換股債券出售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但是不得出售或轉讓給中國其他固網或移動電信運營商或其關聯公司。
公告還顯示,除了簽署認購可換股債券的協議外,聯通紅籌公司還與韓國SKT公司簽訂了《戰略聯盟框架協議》。根據該戰略聯盟框架協議,聯通紅籌公司同意視SKT作為其關於在中國境內,在戰略聯盟框架協議簽訂後以最多十八個月為期限的CDMA移動通信業務若乾合作領域的唯一及排他性合作伙伴。具體合作范圍包括CDMA移動通信業務相關的下列領域:(1)CDMA終端;(2)增值業務; (3)綜合增值業務平臺; (4)市場營銷;(5)IT基礎設施;(6)網絡。
事實上,這並不是中國聯通和韓國SKT的第一次合作。早在2004年2月6日,幾經波折,信息產業部批准了中國聯通與韓國SKT電訊合資成立『聯通時科(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其中中國聯通佔51%股權,韓國SKT佔49%股權。該公司作為一家ICP(互聯網內容提供商),主要向客戶提供以下業務服務:第一,提供內容及應用軟件的無線互聯網業務服務;第二,提供無線互聯網平臺和業務諮詢服務;第三,其它新業務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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