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再次調整購房落戶門檻。6月16日,大連市發佈關於私人投資、購買商品房戶口遷入暫行辦法,將已實施近3年的主城區35萬元的購房落戶門檻提高至80萬元。
對此,大連房地產業人士認爲,該辦法實施後,將更好地滿足大連市民對中低價商品房的需求。
政策:大連提高購房落戶門檻
該暫行辦法規定,凡私人以本人資金在大連市城區投資興辦企業,在主城區投資150萬元以上,年納稅額8萬元以上;在新城區投資100萬元以上,年納稅額5萬元以上;在衛星城投資50萬元以上,年納稅額2萬元以上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遷入。
同時,在大連市小城鎮興辦企業,在主城區小城鎮投資30萬元以上;在新城區小城鎮投資10萬元以上;在衛星城小城鎮投資8萬元以上,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辦理小城鎮常住戶口。
大連市外人員及大連本市農業人口,購買依法取得大連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首次出售的單套商品房,在主城區購買商品住宅,購房款80萬元以上;購買公建商品房,購房款100萬元以上的,購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遷入。
暫行辦法同時規定,符合上述購房落戶條件的人員,如採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貸款方式購房,在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償還款項達到規定數額後,方可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新落戶規定已開始實施,之前已購買商品房的購房人員,仍按原規定條件落戶,辦理截止期限爲2006年6月30日。
背景:落戶門檻7年一輪迴
1999年,外省市人員在大連市內四區購房,購房款達70萬元可落戶1人,再增加20萬元,一家3口方可全部落戶,此外每人還要交納5萬元的城市增容費。
2003年9月,大連市規定外省市人員購買商品住宅,購房款35萬元以上;購買公建商品房,購房款50萬元以上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落戶大連市內四區。同時,大連市非主城區人員購買商品住宅,購房款25萬元以上;購買公建商品房,購房款30萬元以上的,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也可落戶大連市內四區。
反響:將更好滿足本地市民的需求
大連房地產經濟學學會副祕書長賈廣葆說,去年大連商品房銷售中,外地購房者約佔28%,其中相當數量通過購房落戶大連。對此賈廣葆認爲,此舉在促進大連房地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定弊端,一些低層次外來人口通過落戶政策定居大連,其中不乏養老一族,落戶政策吸引高層次人才的初衷被打了折扣。因此,大連再次調高購房落戶門檻勢在必行。
此次調整對大連市民應爲利好消息。賈廣葆說,購房落戶門檻提高後,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外來中低端住房需求,更好地滿足大連市民對此類住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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