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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汽車即將面世的新車可能命名為『羅孚(Rover)』。
上海證券報獲悉,寶馬集團已與上汽股份談好Rover品牌所有權轉讓事宜,目前正在進行相關法律細節的談判。上汽股份表示不便透露此事的進展。
『寶馬已將其持有的英文「Rover」商標所有權轉讓給上汽。』寶馬中國相關人士透露。『只是目前相關手續尚未完成,工商局的相關資料並未完成轉讓手續。』
一旦轉讓法律程序完成,則南汽集團無望申請到與『Rover』相關的中文商標。
『根據相關法規,如果一家企業擁有外文商標,另一家企業將無法獲得相應的中文商標。』法律界人士指出,這也可能是最近南汽集團常提MG、不提Rover的原因。
目前,寶馬在華擁有三個與羅孚相關的商標:代號1109077的Rover字樣商標、代號為1109078的Rover字樣及徽章圖案的商標、代號808467的Rover徽章圖案商標。三個商標均是寶馬公司1994年3月底委托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國商標局申請的,目前據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資料顯示,1109077、1109078的有效期至2007年9月20日,808467的有效期至2006年1月20日。
寶馬還擁有多個與Rover相關的國際商標:羅佛Rover、Rover55、Rover35、Rover25、Rover45、Rover75等。與上汽直接相關的是Rover25和Rover75國際注冊商標,注冊號G710792的Rover25商標於1999年4月1日申請,有效期至2009年4月1日;注冊號G710084的Rover25商標於1998年12月11日申請,有效期至2008年12月11日。
如果Rover品牌順利移交到上汽手中,上汽汽車出口英國將更有正統血脈的優勢。上汽的舉措也獲得很多國外汽車高層的好評。
要『Rover』不能繞過寶馬Rover商標所有權屬於寶馬。在鳳凰集團運營MG Rover時,寶馬授予其Rover的商標使用權。當MG Rover破產時,Rover商標使用權失效。此外,為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承認的、與Rover相關的『機動車輛及其部件和配件的修理、維護、修復、重制和保養』商標均歸德國寶馬所有。因而,無論是喜獲MG Rover剩餘資產的南汽,還是先期購得Rover25和75相關知識產權的上汽,若想獲得Rover商標使用權或所有權,均要與寶馬談判。
知情人士指出,寶馬與上汽達成交易,一方面是因為雙方此前早在往來,另一方面則是出於寶馬希望原有品牌重生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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