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海證券交易所6月11日公開譴責天津市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宋興庭及其控股股東天津市天海集團有限公司,原因是控股股東未按承諾為其子公司對上市公司的債務解決提供資產擔保。這是上證所首次對清欠承諾未完成的公司進行公開譴責。
上證所指出,*ST天海控股股東天津市天海集團有限公司於去年9月13日出具《承諾函》及補充說明,就其下屬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對上市公司債務76488萬元的解決進行承諾:承諾提供相當價值的資產進行擔保,且該等資產將不會抵押給第三方;該等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天海集團擁有的位於天津港南疆碼頭附近區域的土地及附屬資產,其中土地面積約為18萬平方米、房屋面積約為4萬平方米,並預計於2005年底之前完成資產抵押擔保手續等相關工作。
但截至目前,*ST天海控股股東未按照承諾履行相關義務,公司董事長兼控股股東董事長宋興庭對控股股東未履行承諾的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上證所據此對其予以公開譴責,並抄報天津市人民政府。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