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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草案)》。
會議認為,反壟斷法是保護市場競爭,防止和制止壟斷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目前,我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的一些反壟斷規定,已經不能適應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參與國際競爭的需要,有必要制定一部比較系統、全面的反壟斷法,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保持我國經濟活力,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進一步提供法律保障。草案從我國實際出發,借鑒國際有益經驗,規定了禁止壟斷協議、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對壟斷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內容。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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