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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表示,具體如何操作還有待其他相關部門予以細化。
已經進入中國的400家世界500強企業,終於迎來令他們異常興奮的一天:從今年7月1日開始,他們將可以通過其在中國注冊的子公司———投資性公司,戰略投資中國上市公司。
昨日,商務部網站上公布了一則《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補充規定》(商務部令2006年第3號)。該《補充規定》第四條明確指出,允許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投資性公司應視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股東。
據了解,目前獲得商務部批准的『外商投資舉辦的投資性公司』,90%左右都是由世界500強企業投資舉辦的,其中大部分為外商獨資,也有少量中外合資。上述商務部新規的實質在於,世界500強就此打通通過中國境內公司戰略投資A股的通道。
『雖然只有簡簡單單一句話,但其意義是非常深遠的。』柯達(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大中華區司庫周佳告訴上海證券報:『這個規定傳遞了兩個重要訊息:我們這些境內企業也可以戰略投資中國上市公司了,此前限於外國法人或其他組織;投資以後我們將被視為外資。』
2006年1月4日,五部委聯合發布了《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該辦法宣布自1月31日起允許外國戰略投資者購買A股,但對外國投資者規定了一些硬性要求,其中包括:外國投資者必須是『依法設立、經營的外國法人或其他組織』;投資者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於1億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於5億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於1億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於5億美元。
昨日商務部公布的新規,和《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相比,兩個重大的差別,就在於對戰略投資上市公司實體的資產總額要求似乎下降了許多。同時,由『外國法人或其他組織』拓展到外商在中國境內舉辦的投資性公司。
周佳所在的柯達(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金5000萬美元,正是商務部上述規定中所稱的『外商投資性公司』。根據商務部2004年11月17日發布的《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商務部令2004年第22號),外商投資性公司系指『外國投資者在中國以獨資或與中國投資者合資的形式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規定指出,外商投資性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美元。
目前,已進入中國的400家世界500強企業,有很多家都設立了上述投資性公司。按照商務部的上述新規,7月1日開始,這些在中國擁有投資性公司的世界500強企業,將可以直接通過投資性公司戰略投資上市公司。
不過,周佳表示,雖然商務部的規定表明我們可以這麼做了,但具體該如何操作卻有待明確。比如,投資性公司戰略投資時是不是也必須按照《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的規定,如:『首次投資完成後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於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百分之十』。而且,戰略投資的資金,是否可以向母公司融資,或者發債,又或者向銀行借貸,都有待其他相關部門予以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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