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組屋已成爲當地住房市場的主體,87%的人住在其中。這種住宅比私人房地產市場上的商品住房便宜許多,得到普通老百姓的青睞。
在組屋的建設過程中,政府始終堅持小戶型、低房價原則,保證絕大多數居民能夠負擔得起(因爲當地房價按套計算,因而控制戶型就能基本控制房價)。同時,政府對居民購買組屋實行免稅優惠措施,如購買三房以下組屋,出售價格常低於半價,對購買四房組屋的價格約降15%,對購買五房的,則稍有優惠。
對於那些實在買不起組屋的居民,政府將其分爲困難戶和特困戶,這些人各佔居民總量的10%。對困難戶,政府將給予適當補貼,爭取每戶能夠購買一套60至70平方米的舊房居住。而對特困戶則租給每套舊的42平方米的廉租屋,每月只象徵性收取房租。
組屋售價如此優惠,購房者當然趨之若鶩。然而,購買了組屋,就必須要住,否則將面臨高額罰款及牢獄之災。新加坡政府對組屋的購買人資格、再上市及出租管理等問題都有明確的規定,不給投機者留下可乘之機。
新加坡政府表示,任何人在買賣組屋時,必須提供翔實的資料,如果一旦發現虛報,將面臨高達5000新元的罰款或6個月的監禁,嚴重者兩者兼施。
對於家庭確實困難的國民,新加坡政府將爲其提供廉租房,但規定更加嚴格。首先,只有家庭月收入少於1500新元的公民纔可以提出申請。有關部門會對申請者的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嚴格評估,認定確實符合條件纔會提供組屋供其租住。
建造組屋的建屋發展局可無償得到政府劃撥的土地,而私人房地產商必須通過土地批租,有償獲得土地使用權。正是運用這種方式,政府可以對私人房地產的開發、擴張行爲進行有效監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