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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同意,市發改委、財政局、交通局決定從5月25日起適當調整我市出租汽車運價標准,同時建立我市與國內成品油價格水平相適應的出租汽車價格聯運機制。
在出租汽車運價調整前,根據《價格法》和《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的有關規定,市發改委於日前舉行『調整出租汽車運價聽證會』,對市交通局提出的調整出租汽車運價方案進行了公開聽證。
此次出租汽車運價標准調整為:現行起步費8元/3公裡保持不變,3公裡以上(含3公裡)公裡租價由現行的1.80元/公裡調整至2元/公裡,同時取消空駛費;夜間(從晚10時至早5時)現行起步費10.40元/3公裡保持不變,公裡租價加價30%;等候每5分鍾按1公裡收費。按照國家和省關於『建立相關行業的價格聯動機制』的要求,建立我市與國內成品油價格水平相適應的出租汽車價格聯動機制。即:在90號汽油零售價格不超過5.00元/昇時,保持調整後的價格不變;油價超過5.00元/昇後,經批准可加收燃油附加,即在經營者每次營運結束後,除收取計價器顯示的當次營運金額外,適當加收燃油附加。當油價回落到5.00元/昇以內後,燃油附加同時取消。
為減輕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司機的負擔,本次出租汽車計價器的調試費用(含價格標簽)由市本級財政列支,出租汽車計價器調試單位不得再向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司機收取調試費用。自5月25日開始陸續調試計價器,已調整的按新的收費標准執行,未調整的仍按原價執行。出租汽車運價調整後,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采取綜合措施,化解成品油價格上漲對出租汽車行業的影響。要進一步開展出租汽車市場專項整治活動,規范企業承包行為,清理涉及出租汽車行業的收費項目,切實保障出租汽車司機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出租汽車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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