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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5月23日表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金融業對外開放政策將更透明,開放步伐更加穩定和有序,不僅按照承諾開放了對外資金融機構的地域限制和業務限制,而且進一步擴大了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范圍。
蘇寧在北京舉行的『2006中國金融高峰會』上介紹,在銀行業方面,中國允許外資銀行在已開放人民幣業務的25個城市向中國企業提供人民幣服務,完全取消外資銀行經營外匯業務的地域和客戶限制。
在證券業方面,中國不僅嚴格履行了關於證券業開放的有關承諾,而且在進一步擴大證券市場對外開放方面進行了探索。對外國投資者開放了B股市場;允許中外合資企業在A股市場融資;在A股市場實施境外合格投資者(QFII)制度;以合資或合作的形式部分開放證券服務業,外資證券機構可通過合資券商從事國內證券發行和資產管理業務。
此外,蘇寧介紹,保險業地域和業務范圍已基本實現全面對外開放。對外資保險公司開放了全部地域和除有關法定保險以外的全部保險業務。合資壽險公司的外資比例放寬到50%,外方可自由選擇合資伙伴;外資非壽險公司在合資公司中出資比例可達51%,允許在華設立獨資子公司;對外資保險經紀公司,允許從事大型商業保險經紀業務和國際海運、航空、運輸險業務以及再保險經紀業務。
在金融市場方面,積極引進國際金融機構,穩步擴大金融市場對外開放。2005年10月,人民銀行批准國際金融公司和亞洲開發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11.3億元和10億元。此外,允許泛亞基金進入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這是銀行間債券市場引入的第一家境外機構投資者。
此外開放汽車金融市場,2004年以來,先後有5家外資金融公司、汽車經營公司在中國開業,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這既是履行加入WTO莊嚴承諾,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實踐證明,開放既帶來挑戰和壓力,也帶來了機遇和新的競爭力。
在談及進一步擴大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程度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意義時,蘇寧指出,對外開放促進我國金融管理制度的改革,以外匯管理體制為例,近年來隨著金融對外開放的逐步擴大,我國加快了外匯管理制度的改革,進一步完善了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的管理體制等。
此外,對外開放加快國內金融創新,加入WTO以來,金融業對外開放給我國金融業帶來先進的金融技術、金融服務方式和金融產品設計理念,加快了國內金融創新進程。同時,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有助於全面提高我國金融業的整體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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