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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上周證監會正式宣布IPO(首次公開發行)開閘的消息以來,相關配套法規也隨之發布。記者昨天獲悉,滬深交易所和中國登記結算公司分別發布的關於資金申購上網定價公開發行股票的實施辦法將從今天開始實施,這意味著重啟新股發行的日子更加臨近。
記者注意到,與原來的《關於股票發行與認購方式的暫行規定》相比,新辦法最大的變化在於放寬了投資者申購的上限。按照原來的規定,單一賬戶申購上限規定為當次發行量的千分之一。滬市新辦法將申購上限放寬到當次上網發行總量或9999.9萬股,深市規定申購上限為不得超過本次上網定價發行數量,且不超過9999.995萬股。
具體而言,滬深證券交易所發布的資金申購辦法,包括資金申購的基本規定、上網發行資金申購流程以及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銜接等。在具體細則上,滬深交易市場的規定存在一些不同。其中,滬市規定每一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但法規規定的證券賬戶除外;深市規定,每一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同一證券賬戶的多次申購委托(包括在不同的營業網點各進行一次申購的情況),除第一次申購外,均視為無效申購。
此外,在申購單位上,兩個交易所的規定也存在區別。滬市規定,每一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不少於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深市的申購單位則為500股,每一證券賬戶申購數量不少於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
在資金結算上,新辦法規定,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並應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在最終交收時點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
據了解,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者上市公司增發新股,其上網發行部分,不論是定價發行還是詢價發行,均適用上述新辦法。債券、基金產品的上網發行也可參照新辦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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