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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擴大內需為初衷,中國於1999年11月1日起開征利息稅,開征稅率為20%,至今已經征收了近7年。可以說,自開征利息稅始,有關它的爭議一直在持續。當擴大內需的初衷為現實所擊潰,作為利息稅政策支持者和策劃者的財政部專家們有關利息稅存在的合理性的解釋,也在不斷發生著變化。
比如,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在今年5月17日就『是否要取消利息稅』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在承認『由於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不夠完善,考慮到醫療、養老、教育等方面的未來支出,居民對未來預期不確定,因此不敢花錢,於是無論是否征收利息稅,居民都會把錢存入銀行,因此利息稅促進消費的政策彈性已經變弱』的前提下,又為利息稅的存在提出了一個新的理由:兼顧了更大范圍的公平。(新華網5月17日)
來看看這位專家是如何解釋所謂的『兼顧了更大范圍的公平』的。他說:『目前中國居民儲蓄結構中,有錢人的存款遠遠多於普通居民,所謂存錢越多,納稅越重,從這一角度上而言,利息稅的征收,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此外,幾百億元的利息稅主要用到了中低收入者群體生活的改善,這在高收入人群等部分群體利益受到影響的同時,兼顧了更大范圍的公平。』
有錢人的存款遠遠多於普通居民,這的確是個事實;存錢越多,納稅越重,也是個事實。但是,別忘了,在利息稅政策下,即使那些生活貧困、存款非常少的人,也在為稅收作『貢獻』。這使他們原本就不多的收入變得更少。至於幾百億元的利息稅是用於改善中低收入者的生活,還是用於其他方面,比如行長的百萬元年薪、員工的高福利,或者彌補銀行的呆壞賬,就不得而知。
除了征收利息稅之外,是不是就沒有更好『兼顧公平』的辦法?說句實話,真正的富人,未必就把錢存在銀行交利息稅。資本能帶來什麼,富人比窮人更明白。指望利息稅『兼顧公平』,只能是一廂情願。我不想用道德判斷的方式來批評劉專家的說法,只希望專家們在為利息稅辯護時,能尋找一個更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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