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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公司工作的吳先生最近碰到煩惱:股市日漸昇溫,自己也頗看好幾只股票,偏偏手裡缺少現金。理財顧問為他支了一招:不妨利用保單貸款,從保險公司或銀行獲取一部分現金,供短期應急。
原來,從2000年開始,吳先生就向保險公司購買了數份人身保險,每年支付保費1萬多元。幾年下來,保單的『現金價值』已累積至不小的數字,如用保單貸款的辦法,可以為他借得一筆可觀的現金。
保單質押貸款是保單所有者以保單作為質押物,按照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獲得短期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貸款利息按照央行規定的利率復息計算。
目前,保單貸款在我國有兩種方式:一是投保人可以直接從保險公司取得貸款,當貸款本息超過現金價值時,保險公司將止保險合同效力;另一種是投保人將保單抵押給銀行,由銀行支付貸款,當借款人不能到期履行債務時,銀行可依據合同,由保險公司償還貸款本息。
但是,並非所有的人身保險保單都可以申請貸款,必須是具有現金價值的保單。
人身保險分為兩類:
一類是醫療費用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此類合同屬於損失補償性合同,與財產保險合同一樣,不可以作為質押物;
另一類是具有儲蓄功能的養老保險、分紅型保險及年金保險等人壽保險合同,此類合同只要投保人繳納保費超過一年,人壽保險單就具有了一定的現金價值,這類保單即可以作為質押物。
辦理保單貸款的手續簡便。通常來講,對於投保人而言,不需要保證人和收入證明,只需帶齊保單、身份證等證明,半個小時內就能完成所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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