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以來最大的金融證券案——德隆案主案29日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完畢。儘管有太多種猜測,但是判決結果還是讓大多數律師大跌眼鏡。判決書上唐萬新被判8年徒刑並被罰款40萬元的結果就這樣白字黑字拿在記者手中。
據判決書稱:唐萬新犯有吸收公衆存款罪被判7年,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被判1年,挪用資金被判1年。以上數罪併罰。判唐萬新8年有期徒刑。其中有一句話爲唐萬新“主觀惡性較低”。與記者一道瞭解這一判決結果的幾位律師認爲這一結果量刑過重。
“意料之中,但量刑過重。”唐萬新的辯護律師陶武平在宣判結束後向記者表示。
“首先我對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一項有疑義;另外,數項罪名並罰8年過重。”陶稱,明日將與唐萬新見面,將根據唐的意願決定是否上訴。
“我覺得這個結果還有很大的迴旋餘地。”陶武平語氣輕鬆地表示。據悉,唐萬新當庭未對判決結果作出表態。
“判決過程中,他很平靜;宣判一刻他沒有什麼反應。”陶如是形容唐萬新庭中表現。
今年1月20日,一拖再拖的德隆主案審理在武漢中院開庭。唐萬新被控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德隆系核心企業——德隆國際、新疆德隆、上海友聯三家法人被控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挪用資金罪。
從2005年8月份起,德恆證券案、南國投案、中富證券案、金新信託案、伊斯蘭信託案等德隆案支案已陸續庭審、判決,包括德隆大廈在內的德隆系主要“遺產”亦已逐漸被處理。
截至2004年10月5日,德隆系總負債達570億元,鉅額負債的清理難度可想而知。承擔上述債務處理的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總裁丁仲篪表示,將在上半年全面完成風險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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