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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通過典當行『以房換款』如今一年已超過10億元。昨天,北京市典當行業協會會長郭金山透露,目前北京典當行業房地產業務已佔到一半以上,而且新的典當行中房地產業務所佔比例甚至達到80%。其中原因便是典當行不但在手續上比銀行來得方便快捷,而且如果是不超過3個月的短期融資『利息』也比銀行低。
『典當行的手續比銀行簡便。』一家外貿公司的張經理說,他曾因手頭不便,欲把公司一處房產抵押了換些周轉資金,可當時銀行方面認為風險較大未予接受。『而在典當行,只要你證明房產是全款房,並准備好房產證,購房發票、身份證等證件就基本可以了,不需要收入證明,也不需要信用記錄。』
事實上,用房地產抵押典當最高可以拿到60%的房款。如果兌現10萬元,以房地產類一年期為例,到銀行貸款需交利息加上評估費、律師費等大約是1.2萬元,而到典當行抵押兌現,三個月的費用只要9000元;按照3個月為期限,從費用和效率上來說,典當融資要比銀行合算。
『但是超過了3個月,典當的費用就會超過銀行貸款費用。』郭金山說,這是因為,銀行是按年(年利率5.85%)收取固定費用,而典當是按月(月利率3%)單次收取。所以時間一長,典當就不如銀行貸款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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