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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今年一季度,山西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646.49元,同比增長14.95%,在全國31個省、市、區中居第19位,比去年同期的第23位前移了4位,與中部五省的收入差距由去年同期差安徽35.44元、江西108.88元、湖北225.75元、湖南560.47元,分別縮小至差29.77元、48.78元、191.72元和482.88元,分別縮小了5.6元、60.1元、34.03元和77.62元,與河南的差距由去年同期差67.16元擴大至差80.14元,擴大了12.98元。從總體看山西省與中部五省的收入差距呈縮小態勢。
從收入構成的排位情況看:
山西省城鎮居民人均工薪收入為2056.12元,在中部六省中居第三位,分別低於湖南173.22元、湖北123.89元,高於安徽14.78元、江西118.23元和河南127.87元;人均經營淨收入為94.52元,排末位,分別低於湖南150.65元、河南100.85元、安徽91.13元、江西75.92元和湖北36.55元;人均財產性收入為54.71元,排第二位,分別高於河南、湖北、安徽和江西7.95元、9.87元、15.51元和30.68元,低於湖南31.98元;人均轉移性收入為600.45元,排第五位,分別低於湖南、河南、江西和湖北116.33元、85.88元、77.35元和65.36元,高於安徽10.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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