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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間外匯市場將於4月24日引入人民幣外幣掉期交易,此舉標志著繼去年8月推出遠期交易、今年1月推出詢價交易和引入做市商制度後,又一次意義重大的外匯市場改革。
推出時機已經成熟
———先行開展的遠期結售匯業務已奠定了基礎。掉期交易是遠期外匯交易(包括直接遠期和外匯掉期)的一個重要交易方式。據IMF2004年的統計數據,外匯掉期交易量佔外匯遠期交易量的比重高達82%。2004年國際外匯市場上遠期和掉期交易日均交易量已經分別達到2080億美元和9440億美元。
從1997年推出的遠期結售匯業務為掉期交易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也正因此,2005年央行決定擴大外匯指定銀行遠期結售匯業務和開辦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這對於便利國內經濟主體的匯率風險管理、擴大銀行的服務范圍、培育國內人民幣對外幣衍生產品市場等具有重要意義。而且,掉期業務的定價方式、交易期限等管理規定,基本與遠期結售匯業務一致,這就更大大便利了掉期交易的推出。
———市場主體基礎也已具備。2005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辦理不涉及利率互換的人民幣與外幣間的掉期業務。根據該通知中『具備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資格6個月以上的銀行,向外匯局備案後即可辦理掉期業務』的規定,到今天7個多月過去了,當初獲得遠期交易資格的機構基本都已符合了開辦掉期業務的條件。換句話說,開辦人民幣外幣掉期交易的市場主體基礎已經具備。
銀行:一把避險『雙刃劍』
作為一種新興的金融工具,人民幣外幣掉期業務為商業銀行提供了規避匯率、利率風險,軋平未來外匯收支資金缺口等多種功能。通過辦理此項業務,境內機構可在涉及外匯資金的投、融資以及國際結算等經營活動中有效規避匯率風險,提高本、外幣流動資金的管理效率,實現資產保值。
2004年10月29日人民銀行宣布放開貸款利率上限時,商業銀行已經感受到對掉期交易的迫切需求。貸款利率上限放開,可能直接導致商業銀行出現大量存貸利率不匹配的情況,從而形成利差風險,銀行急需一種金融工具用來轉嫁風險、鎖定收益成本,做掉期的需求隨之產生了。2005年7月21日的匯改再次加深了這種需求。另一方面,掉期業務的啟動也給正在步入發售『瓶頸』的本幣理財產品提供了更多的投資渠道,促使銀行的本幣理財產品向結構型產品轉型。
但是,由於掉期交易合約期限較長,對匯率定價一般是依據國際外匯市場走勢來確定,如果判斷失誤,將會出現較大的損失。因此,銀行在開辦此項業務時應對國際市場匯率變動進行敏感性分析,通過國際上通行的風險管理模型進行有效的評估和控制,並做出多種防范風險的預案,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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