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1月份在濟南舉行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會議後,煤電雙方對電煤價格各不相讓、電煤合同遲遲不能簽約的僵持局面,如今漸漸化解。記者從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獲悉,截至3月底,華電國際等五大電力集團紛紛與各大煤炭企業簽訂今年的電煤合同。合同中,電煤價格大約上漲5%,相當於每噸電煤上漲8元-15元。
這個消息也得到了華電國際下屬的另一家企業——華電淄博熱電有限公司的證實。青島與淄博兩家公司都表示,3月底完成與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關今年重點電煤合同的簽約任務。
記者還從相關渠道獲知,五大電力集團中最大的發電企業華能集團日前向外界表示,華能集團全年燃煤用量有6600萬噸,3月底已經完成了70%的簽約合同量,其中約有一半的用量價格漲幅控制在5%左右。僅次於華能的我國第二大發電企業大唐電力集團也透露,全年電煤用量的60%以上已簽,價格比去年提高了5%-6%,預計發電成本隨之增加5%-7%。
有關專家透露,截至4月初,尚未簽合同的電煤用量已經很少,對全年的煤炭價格已無力形成影響,可以看做全年電煤價格上漲5%已成定局。如果按照煤電聯動機制,電煤合同價普遍上漲5%,意味著電力有可能提價。
隨著電煤價格塵埃落定,再次啟動煤電聯動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魯能電力集團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電力公司並不反對電煤價格上漲,但漲價的同時也要允許通過電力價格的調整,來釋放一部分電力公司加大的成本,不能把全部成本讓電力公司一家承擔。
有媒體報道稱,3月中旬,中電聯曾向國務院要求協調電價事宜,爭取國家再次啟動價格聯動機制,以消化電煤提價帶來的燃料成本壓力。有人據此斷言,4月中旬到5月初,國家將啟動新一輪煤電價格聯動機制。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電力行業利潤普遍較高,有的已經達到40%以上,比煤炭行業利潤高出很多,應該允許煤炭漲價,而且漲價成本應由電力行業自己消化,不能將煤價上漲的成本動輒轉嫁到百姓以及下游企業身上,這樣將不利於社會穩定和經濟平穩運行。
至於山東自產電煤,簽約情況尚不如意。以去年的數字計算,山東自供的電煤合同量為1700萬噸,記者獲悉,煤電雙方對這部分合同至今沒有絲毫進展。據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主要原因是我省自產電煤量比重太小,相對於我省全年1.3億噸的電煤用量,1700萬噸實在是個小數目,談判價值不是很大。特別是全國鐵路運力不斷增長的形勢下,山西、陝西、內蒙古等地的煤源源不斷地運到我省,上述三省區已經成為我省電煤的供貨方。
山東省自產電煤產量不大,成本較高,噸煤價格一般在380元-390元左右,加上20元/噸的運費,到達電廠的價格比外省電煤每噸要高10元-20元。這樣的性價比在市場上不具競爭優勢,所以,省內電力企業沒有積極要求簽約的動力。
據悉,省經貿委曾經召集電煤企業,對今年的重點合同落實情況予以調度。會上,省內的煤炭企業要求參照全國電煤價格上漲5%的幅度予以提價,即在去年電煤加權平均價330元/噸基礎上,每噸上漲17元-20元,這個數字被電力企業拒絕。雙方沒有就此達成一致意見。
名詞解釋:煤電聯動
2004年12月15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意見的通知》,對煤電聯動計算方法、首次聯動的計算基准、電價調整周期、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聯動等重要問題予以明確,煤電聯動主體方案出臺。《通知》指出,首次煤電聯動應以2004年5月的電煤車板價格為基礎,根據6?11月的電煤車板平均漲幅,並按照煤電聯動公式測算,調整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和電網經營企業對用戶銷售電價。其中,電煤漲幅的30%仍需由發電企業承擔。此後調整時,原則上不少於6個月為一個煤電聯動周期,如果周期內平均煤價變化幅度達到和超過5%,相應調整電價;如果不到5%,則下一個周期累計計算。
在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聯動方面,通知要求,各類用戶中居民電價、農業電價、中小化肥電價保持穩定,一年內最多調整一次。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