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昨日一紙上調天然氣出廠價的通知意義重大,它不僅是對當前部分地區出現的『氣荒』現象的一種政策上的反應,而且具有標志意義的是,它正式啟動了對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
國家發改委決定,從12月26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適當提高天然氣出廠價格。各油氣田供工業和城市燃氣用天然氣出廠價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至150元,化肥生產用天然氣提高50至100元。
據國家發改委測算,提高天然氣出廠價格後,每戶用氣居民月支出增加3元左右。這是按城市燃氣用氣最大提價幅度每千立方米提150元、居民每戶月均用氣量20立方米測算出來的。按化肥生產用氣最大提價幅度每千立方米提100元、生產每噸尿素耗氣800至900立方米測算,氣制尿素成本每噸增加80至90元。
據報道,自10月下旬開始,西安、重慶、成都、鄭州等地相繼出現天然氣供應緊張,隨著寒流來襲,天然氣供給緊張的局面愈演愈烈,沈陽、濟南等部分城市甚至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氣荒』。
專家認為,在我國天然氣產量大幅增長的情況下,國內部分地區卻鬧起了『氣荒』,其癥結主要在於天然氣出廠價格形成機制的不完善。
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改委昨日發出通知,決定改革天然氣出廠價格形成機制。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現行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不完善,天然氣價格與其他能源比價不合理。改革天然氣出廠價格形成機制,是為了理順天然氣價格,促進節約用氣,優化用氣結構,促進天然氣工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保證國內天然氣市場供應。
近期改革天然氣出廠價格形成機制的主要內容包括:將目前各種天然氣出廠價格歸並為兩檔價格;將天然氣出廠價格由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並存,統一改為實行政府指導價,供需雙方可以以國家規定的出廠基准價為基礎,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具體價格;天然氣出廠基准價格根據原油等可替代能源價格變化情況每年調整一次,相鄰年度的調整幅度最大不超過8%;將目前自銷氣出廠基准價格每千立方米980元作為二檔氣出廠基准價,在3至5年內將一檔氣出廠基准價逐步調整到二檔氣出廠基准價水平。
國家發改委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價格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情況,依照法定程序,考慮天然氣購進成本增加情況,兼顧用戶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天然氣銷售價格,並采取相關措施,切實做好低收入困難群體的補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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