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北京分行昨天宣佈,從明年1月1日起,該行將對今年3月17日前已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除外)執行新的政策。同時,對在2005年12月24日無拖欠貸款本息(本金和利息)的個人房貸,該行將在央行公佈的同期限同檔次基準的利率水平上,執行下浮10%的貸款利率。未按時還款的客戶,將無法享受到這一優惠。
建行北京分行有關人士介紹說,商業性貸款按合同期限可劃分爲6個月(含)以內、6個月-1年(含)、1年-3年(含)、3年-5年(含)、5年以上5個檔次,下浮10%後年利率標準分別爲4.689%、5.022%、5.184%、5.265%和5.508%。銀行之所以提前公佈明年的房貸政策主要是爲提醒市民按時還款。以5年期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商貸)爲例,在本月24日前無拖欠貸款本息記錄的客戶明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到5.508%的優惠利率,否則銀行將對其執行6.12%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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