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ST亞星(600213,SH)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決定罷免顧雛軍的董事長職務。至此,顧雛軍在廣東科龍(000921,H K)、美菱電器(000521,SZ)三家海內外上市公司擔任的董事長職務均遭罷免。
相比起罷免董事長職務這種企業正常人事變動而言,中國證監會於8月2日對科龍公司的公開表態更爲不同尋常。而同日科龍公司發表公告稱,因涉嫌經濟犯罪,公司董事長顧雛軍、執行董事兼副總裁嚴友鬆等5人被公安部門立案偵察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一下子使科龍事件進入白熱化狀態。
隨着科龍事件的演變,儘管“倒顧”之聲不絕於耳,但記者認爲,圍繞着科龍公司及顧雛軍本人的許多事情仍不夠清晰,不夠透明。出於對衆多投資者負責、對企業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記者提出有關疑點,以求進一步澄清事件真相,促使問題的早日解決。
疑點一:監管有效性在哪裏?
鑑於科龍公司涉嫌多項證券違法違規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查處是完全必要,完全正確的,這毋庸置疑。
據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稱,2002年以來,科龍公司及顧雛軍本人已經存在採取虛增收入、少計費用等多種手段虛增利潤,導致該公司所披露的財務報告與事實嚴重不符。既然如此,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裏,證監會是否進行了有效的監管?是否在第一時間發現了問題的苗頭?事實上,當科龍暴露出出現鉅額虧損、與其以往的良好業績形成巨大反差,這才引起了公衆的注意和懷疑。此後,證監會開始決定對科龍問題立案調查。也就是說,科龍“自我曝光”在先,公衆關注在先,證監會立案調查反倒遲滯於後,這顯然不合邏輯。
其次,在證監會立案之後的一段時間,科龍及“格林柯爾系”幾家公司的股票並未停牌。那麼,在這段時間內,證監會發現了科龍的問題嗎?如果發現了,爲什麼不能及時向投資者說明,及時採取相關措施,從而避免股市中傳言不脛而走,股價一路暴跌,投資者利益受損的情形呢?
第三,從8月2日宣佈顧雛軍等人被拘捕,至今已有十餘天,管理層對此案的進度情況尚未有片語只言的說明,即使案情細節不便披露,對於科龍問題的嚴重性或複雜程度總該有個交代吧?對比創維事件發生後,香港廉政公署立即發佈包括涉案人員、案件主要內容在內的詳盡信息的做法,讓人感到我們的投資者應有的知情權太欠缺了。
國家成立證監會,賦予其基本職能之一是對上市公司的證券市場行爲進行全程監管。因此,搞清楚證監會在科龍事件中履行監管職責的情況,有助於更準確地把握科龍的問題。
疑點二:獨董們的反覆與反常
李公民、徐小魯、陳庇昌三位是科龍公司的獨立董事,據說是高薪聘請的“天價”獨立董事。科龍事件引起傳媒關注後3人同時宣佈辭職。然而,在顧雛軍等人被拘捕後3人又同時宣佈撤消辭職(其中陳庇昌表示將於今年11月辭職),並直接參與了罷免顧雛軍的行動。據瞭解,3人當初辭職原因是顧等人“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違規違法運作”,而使他們“無法正常履行職責”。在顧等人被拘之後,“辭職原因已經消除”,所以復職了。
這不免讓人心生疑慮。其一,科龍公司的違規違法運作究竟是個別領導的任意胡爲,還是公司董事會集體討論後的結果?如果是後者,獨董們參加董事會了嗎?如果參加了,他們要不要對董事會通過的有關決議負責?如果說,獨董們一直反對董事會的做法,那他們爲何沒有早一些辭職?假如他們對董事會決議並未提出反對,那他們豈不同流而合污了嗎?
其二,獨立董事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是維護投資者的利益。當科龍事件暴露、投資者的利益面臨重大損失時,正是需要獨立董事挺身而出、力挽狂瀾的時候。但3位獨董偏偏在關鍵時刻選擇了辭職這一消極的方式,這不免有放棄職守、未盡職責之嫌。而在顧雛軍被拘後,3位獨董又表現出很大的魄力和勇氣,這樣的反差令人費解。
其三,有消息稱,3位獨董曾多次缺席董事會。假如此事屬實,按有關規定,相關人員已自動喪失董事資格。既無資格,所謂辭職、復職就都談不上了。同時,對這樣的獨立董事,其誠信和公信力如何,人們有理由問幾個問號。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科龍公司獨立董事是否盡職的問題,本應在管理層監管範圍之內,但管理層對此並未表態。
疑點三:嚴律師到底代表誰
當科龍事件越演越烈之時,上海律師嚴義明走到臺前,宣佈要代表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改造科龍董事會,罷免顧雛軍。
作爲手中握有100股科龍股票的嚴義明,當然有自己作爲一名投資者的權利。他爭取其他股東的委託權,並試圖在掌握一定數量的受託股票後,獲得相對多數的投票權,並以此來進入董事會,也是有法可依的。但此後發生的許多事情表明,嚴義明的意圖似乎並不在於控制並管理一家大企業。從他公開的言論中,沒有聽到他對家電行業的現狀或未來前景做過什麼透徹的分析,也沒聽到他對冰箱或空調產品的技術發展趨勢做過什麼描述。總之,與那些真正的收購者的低調風格不同,他在境內外不斷召開新聞發表會,表達的意思是,只要能拿下科龍,推倒顧雛軍,就達到了目的。如果是這樣,嚴律師究竟在代表誰?他的公信力和收購資格又怎樣呢?
尤其讓人注意的是,嚴義明曾表示自己站出來,也是有人委託。果真如此,這個委託人是誰呢?其目的又是什麼呢?嚴義明發起的“倒顧運動”在中國證券市場上是前所未有之舉,對這麼大的一件事,人們沒有聽到管理層出來說什麼。
疑點四:“收購”打的是什麼牌
科龍畢竟是有着優質資產的大企業,因此,科龍事件發生後,重組是必然的,對科龍有興趣的企業也大有人在。
就在坊間不斷有傳聞稱海信、美的等國內知名企業欲收購科龍,而消息尚有待於證實時,一家名不見經傳的企業浮出水面。有報道稱,該企業的兩大事業部總經理曾是前科龍骨幹,其強大的文化整合能力吸引了不少科龍的精英。靠打企業文化這張牌,該企業將在收購科龍的競爭中處於十分有利的位置。
風是放出來了,但底牌究竟是不是文化卻是一個謎。據瞭解,這家企業是“世界電熱壺大王”,年出口額30多億元,頗具實力。而另一方面,它又是“OEM的傑出代表”,很少在國內做品牌,在國外有強大的銷售網絡。於是,人們很有理由關心,這家企業的投資方是誰?企業背景是什麼?要知道,科龍控制了中國電冰箱產業的半壁江山,其旗下擁有4個冰箱知名品牌,生產能力居世界第二、亞洲第一。對這樣一個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民族企業,對科龍這種令人稱羨的冰箱產能,絕不是靠所謂的“文化整合”就能輕易收購那麼簡單。
疑點五:科龍事件前景如何
連日來,科龍及“格林柯爾系”的幾家上市公司股票紛紛下挫,投資者爲此焦慮不安。人們期盼着,科龍事件能儘快解決,將損失降低到最小化。
科龍、美菱、襄陽軸承、亞星客車等企業都是其所在地方的大企業,多年來在出口創匯、解決就業、增加稅收等方面取得的業績有目共睹。退一步說,即使這些企業發生了問題,企業的資產還在,生產能力還在。那麼,我們能不能在處理企業個別領導人違規違法問題的同時,全力保護企業,讓企業的資產、企業的員工以及廣大投資者利益儘可能少地受到損失呢?
同時需要考慮的是,顧雛軍本人的犯罪事實究竟有多嚴重?他挪用資金的目的是什麼,挪用的數額是否足夠大,是否有補償的可能性?假如,顧雛軍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對其採取其他強制措施不足以構成新的危害,那麼,有關部門可否考慮讓他先回到企業,處理善後問題?“解鈴還需繫鈴人”,在科龍重組、儘快恢復生產的時候,一個瞭解企業資金運作關係、瞭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企業家的作用,或許是別人難以替代的。同時,作爲第一大股東,顧雛軍的合法民事權益也應該得到保障,這也是法治精神的體現。
最後必須要說的是,對顧雛軍等人,如果他們確有違規違法之行爲,該查該罰,一定要查要罰。而另一方面,對於目前存在的種種疑點,包括在所謂“倒顧”和覬覦科龍企業背後徘徊的某些身影,人們難道不該有深刻的反省和追問嗎?
中國的民族工業從弱小走向強大的過程,是一個痛苦的蛻變過程。爲此,需要付出代價,需要總結經驗教訓。同時,也需要審慎,需要冷靜,需要多問幾個爲什麼的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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