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久霖昨天被控15項罪狀,包括製造假信息、欺騙、不誠實地執行職務等。他被控後無法籌到200萬新元保釋金而被扣留。
陳久霖面臨最高70年監禁
在昨天的法庭庭審中,中國航油鉅虧事件的主要責任人——公司原總裁陳久霖被指控15項罪名。其中,10項是製造假信息罪,其餘5項分別是欺騙、以假當真使用同意書、不誠實地執行職務以及在明知公司蒙受虧損的情況下促成配售公司股票、未據實向股票交易所和公司董事局呈報。
如果10項製造假信息罪罪名成立,每項罪名最高可判入獄7年及罰款15萬美元,那麼陳久霖將面臨最高70年的監禁和150萬美元罰款。
除了被控15項罪名外,陳久霖也因爲交不起鉅額保釋金而未獲保釋。法庭要求陳繳納120萬美元(約合200萬新元),而陳久霖的律師稱陳的個人財產只有180萬新元,而且已經被法庭凍結。所以,陳久霖將被拘押一段時間,直到6月17日再次出庭受審。
另幾名高管也受指控
在昨天的庭審中,中國航油聘請的財務主管林中山也被指控5項罪狀,其中一項是欺騙罪。觸犯的法律包括公司法、證券與期貨法。中國航油董事長莢長斌、董事顧炎飛、李永吉分別被指控兩項到五項罪名。這3名高管都在中國航油的母公司——中航油集團任職。
據瞭解,莢長斌、顧炎飛和李永吉三人在交納了保釋金後,已獲得保釋,不過,法庭要求他們在保釋期間交出護照,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早上10時向新加坡商業事務局報到。這三人的案件定於本月23日再次開庭。
其中,莢長斌可能因爲涉及內幕交易而受到處罰。中國航油母公司——中航油集團去年10月在已經知悉中國航油出現虧損後提前配售了該公司15%股權,以用於中國航油補足交易資金。但在提前配售時,未說明提前的原因。中國航油股票配售計劃原定去年底才進行,後來提前到10月20日。陳久霖去年11月底提交的宣誓書中說,母公司集資的目的是要協助中國航油補交期貨交易的按櫃金,並稱母公司決定提前配售股權籌資之前,已經知道中國航油出現鉅額虧損。
新加坡高等法院委任的審計公司普華永道在公佈的調查報告中表示,管理層或公司董事在瞭解真實情況後未能採取相應措施以糾正錯誤,尤其是李永吉、顧炎飛和莢長斌三人。
據報道,李永吉、顧炎飛和莢長斌向法庭申請離開新加坡,法官正在考慮其請求。目前尚不清楚,他們的請求是否被批准。
另外,莢長斌、顧炎飛和李永吉作爲中航油集團的領導,他們還將受到中國國內一些相關部門的處罰,比如國務院國資委。國資委已經多次表示待事件處理完畢後,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有消息稱,中航油集團黨委書記、副總經理海連成也將因此而辭職,但是該消息未獲得中航油集團的證實。
新加坡交易所挽回形象
處罰中國航油的5名高管,顯示了新加坡當局依法辦事的態度,也是新加坡交易所挽回其形象的唯一辦法。這種做法也將對在新加坡的數百家中資公司起到警示作用,同時也會警示在其他海外市場上市的中國公司。
中國航油事件,或者說中國航油醜聞對新加坡資本市場造成了負面影響。極具諷刺意味的是,中國航油在出事前,曾經入選由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主辦的新加坡上市公司“最具透明度”獎,而且是在新加坡數百家中資企業中的唯一獲此殊榮的公司。所以說,對於中國航油事件的處理,將會影響新加坡政府及新加坡交易所的形象。
新加坡政府和交易所果斷地採取了措施。在中國航油首次披露虧損後,新加坡交易所就採取行動,在事件出現後一兩個星期中每天發表最新進展的信息,確保投資中國航油的公衆瞭解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也曾表示,對此事要查個水落石出,讓投資這家中國公司的公衆瞭解事情的真相。
有分析認爲,考慮到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對中國航油事件責任人的指控勢在必行。新加坡媒體引述當地銀行人士的話表示,“檢控他們是非常重要的,並非在尋找代罪羔羊,而是向市場展示新加坡會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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